-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21-00016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21〕64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4
各村(居):
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闽农综〔2021〕18号)、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南安市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农〔2021〕75号)文件精神,确保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码头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码头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2.码头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码头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定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我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打牢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规定以及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精神,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的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强化资产财务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是检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为考核、选拔村干部提供重要依据,有利于选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服务意识强、能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村干部。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村“两委”成员。
(二)审计范围:本市辖区内的建制村2018年换届以来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审计内容主要是村集体财务运行情况,包括村干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债务及权益的完整性、真实性,任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责任评价。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集体资产和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土地、山林以及“四荒”等资源型资产和商场、厂房、店面等经营性固定资产,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和使用情况是否超标准、超范围等。
6.其它。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事项。
四、审计方式和程序
(一)审计方式
1.采取以村(居)为单位,抽调镇经管、财政等相关业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
2. 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审计。
(二) 审计程序
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开展工作,做到审前有计划、审中有记录、审后有报告、结果有公开、资料有档案。实施审计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专业人员组成审计组。
1.实施审计3日前要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做好接受审计准备工作。
2.搜集、取得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有关资料和实物等。
3.查阅账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详细、准确的记录,并注明资料来历。对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和谈话内容做好记录。
4.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5.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被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6.出具审计报告,并向村民公布。
7.建立审计档案。
五、审计组织实施
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前):码头镇党委、政府统筹,财政所、民政办、组工办、经管站协调、动员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分工协作,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工作步骤。
(二)实施阶段(3月16日至5月20日):我镇委托中介机构将对各村(居)进行审计,以村(居)为单位,集中在镇政府实施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审计人员可进村实施实地审计。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则必须实施实地审计。审计组人员由中介机构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审计工作联络小组配合完成审计事项。审计结束后,对每个被审单位均要形成审计报告;要及时做出审计结论,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并报送镇党委和有关部门,为考核、选拔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三)材料形成、上报阶段(5月31日前):各村(居)应将开展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分别报送镇相关部门。上报的材料要有数据和典型实例,问题分析要透彻、全面,对策研究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上级相关部门将在6月10日前对各村(居)组织开展审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结果向全镇通报,以确保审计的质量。
六、审计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打牢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村级组织建设的总盘子,加强部署,周密安排,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成立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负责对本辖区所属村干部的审计工作,做到人员、经费、时间三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掌握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配备业务指导人员,为审计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依法依规审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审计结束后,审计情况要向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公开。
(四)严肃法规法纪。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要建立审计查出事项的问题移交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结果的落实。
(五)加强审计指导。加强对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适时跟踪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审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审计人员要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不得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得泄露与审计有关的内容及事项,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生的违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六)确保工作进度。各村(居)加强审计工作推进,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增强审计的责任意识。鉴于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抓紧实施,确保在5月31日前全面完成这项工作。
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2:
南安市码头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鹏鑫 镇长
副组长: 卢文川 副镇长
刘菁雯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洪亚南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陈龙君 镇财政所干事
吴发甲 镇经管站站长
黄志钦 镇经管站干事
吴建东 镇组工干事
黄炳钊 镇经管站办事员
洪郁敏 镇经管站办事员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计联络组。组长吴发甲,副组长黄志钦,成员黄炳钊、洪郁敏,具体负责指导和联络全镇村级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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