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21-00008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21〕28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18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19 08:06

    各村(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确保临床医疗用血的需要与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南委办发明电〔2021〕5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21年度全镇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南委办发明电〔2021〕5号内部明电精神,今年南安市安排给我镇的无偿献血任务数520人,各村(居)、各单位任务分解具体见附表《2021年度码头镇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二、工作要求

      1、各村(居)、各单位要切实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普法教育,努力营造无偿献血的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履行献血义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各村(居)、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献血人员的落实、采血现场的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3、献血对象:健康适龄的公民,年龄18-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各村(居)、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社会健康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继续踊跃带头献血,城镇居民、乡村农民以及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的本地和外来职工都有无偿献血的义务,应鼓励动员他们自愿参加无偿献血。要动员大多数献血者每次献血300毫升,鼓励每次献血400毫升(献血人次按200ml/人次计算,献血300ml计1.5人次,献血400ml计2人次)。近一周内有感冒、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以及现场测量体温超出正常范围者(大于37.2摄氏度)不得进入采血现场,并按要求及时就医;近半年内参加过献血的人员不宜再参加本次献血,接种新冠疫苗未满1个月以上不宜献血。参加无偿献血者需饱腹、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严格遵守秩序、自觉排队。

      4、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无偿献血。献血时间为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在镇政府食堂二楼会议室。

      上午献血单位:诗南、金中、内柯、铺前、南冬、丰美、丰联、新汤、码四、坑内、高山、刘林、大坝、杏东、高盖、枫树、大庭、仙美、仙都、东大、宫占、贵格纸业、三宏科技。

      下午献血单位:镇直镇办各单位、各中小学、码头、美岭、康安、居委会。

      5、根据《献血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对献血者可适当给予点心、误餐和交通费补贴,反对任何形式的变相高额补贴。

      6、在无偿献血期间,码头卫生院要派出技术高、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5-8人做好体检工作和协助组织无偿献血活动。

      附件:2021年度码头镇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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