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19-00065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19〕188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2
    关于印发《码头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0-22 15:51

    各村(居):

      现将《码头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点整治专项行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码头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点整治专项行动

      为深刻吸取近期道路交通事故经验教训,贯彻落实南安市和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等会议精神,决定自10月20日起至2020年2月20日,在我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点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一、总体要求

      全面清除道路交通源头安全隐患,破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时间和力量,强化各级各部门主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推动全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好转,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全镇人民财产安全的目标。

      二、组织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点整治专项行动分四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月20日至21日)。各村(居)、道安办成员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本次“专项行动”上来。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31日)。针对冬季预防交通事故特点,迅速再次组织开展重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尽可能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风险点排查到位,确保问题和隐患切实归零。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深入分析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各项任务目标,边查边改、边改边整,集中整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各类突出问题隐患。坚持以出战果为目标导向,强化监管执法,力争集中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2月2日至2月20日)。及时梳理总结“专项行动”中经验做法,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形成上下合力、联动机制,确“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货运渣土车辆源头监管。认真按照《关于开展货车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南道安办〔2019〕51号)要求,切实开展好货车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村镇办、派出所、道安办、码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国土所、安办、水利站等相关部门联合对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在厂(场)区所有货运车辆出入口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工程运输车辆监管平台,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南安市交通执法四中队要严格按照规定,对违法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相应处罚,对违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挂牌督办。分析研判货车出行规律及交通事故特点,继续由码头镇领导带队分片区开展每月不少于5次的联合执法行动,采取交叉执法、错时勤务等措施,加强对大中午、下半夜、节假日等事故多发时段的路面执法,避免出现路面监管空白点。

      责任单位:南安市交通执法四中队、镇路长办、道安办、派出所、村镇办、安办、镇市监所、国土所、水利站,各村(居)

      (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减少和杜绝不合标二、三轮电动车流入市场。路长办要推动企业建立科学的驾驶员管理考核制度,派出所要定期对超速、超载或发生过交通事故的驾驶人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提升营运驾驶员职业操守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联合检查开出问题清单,跟踪督促整改形成闭环,对不守规矩的企业通过媒体集中曝光形成舆论压力,顶格采取“罚、停、关”等行政措施,用足法律措施。各村(居)抓紧对辖区内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开展大排查,尽快清理并采取系统治理措施,相关村(居)要抓紧治理涉及202处和新增90处国省县道沿线主要农村交叉口建设、完善“五有工程”,以及168处隐患路段治理。

      责任单位:镇市监所、派出所、道安办、教育办、村镇办,各村(居)

      (三)加大路面交通违法整治。坚持路面主战场,织密交通安全管控网。各村(居)要继续牵头组织辖区统一行动,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围绕大庭村高速出入口、各村(居)等主干道以及交通违法乱象较多、交通事故多发的区域和路段,紧盯货车(渣土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型,突出酒醉驾、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整治力度。针对涉及村道交通事故多发现状,启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切实发挥在农村道路进出主要路口劝导教育违法行为;督促劝导员严格按照“农交安”手机APP使用要求,做好签到、执勤、劝导等工作,尽快为劝导站安装配备视频监控并纳入城安系统,实现“可视、可控、可调”;道安办要牵头派出所交警和保险公司,继续组织开展双向业务培训,提升警保合作劝导员队伍能力和水平;加强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明确工作时间、职责,建立劝导站考评机制,落实“绩效考评、奖优罚劣”措施。

      责任单位:派出所、道安办、村镇办,各村(居)

      (四)加大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督促学校和各村(居)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学生上下学主要交通方式摸底调查,对存在超员、无牌无证或使用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的学生及家长,一律书面告知并督促整改;公安交警部门要定期将查处的学生和家长交通违法行为通报给教育部门,采取校内通报、班会批评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责成家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教育、城管、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按照“一校一策”制定交通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增补完善安全设施,清理整顿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交通乱象;采取“微循环”、短期开放校园闲置空地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校门口上下学交通组织方案。继续推行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做法,深入各村(居)、老年人协会以身边人典型案例宣讲交通安全;借鉴金淘镇村居在主要出入口的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置“红榜”“黑榜”,对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情况及时进行公布,同时倡导将寺庙香火钱和操办佛事节省的资金变为安全钱等做法,加强农村道安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教育办、派出所,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持高度敏感,绷紧思想之弦,扛起重大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从体制机制、源头管控、长效管理上下功夫,举一反三、创新手段治理风险隐患,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到“最后一公里”;按照重点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全面排查整治,以实打实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举措。第四季度,正值冬季能源运输、工程运输和岁末交通出行的高峰时期,公路客货运输量持续攀升,安全风险相应增大;冬季昼短夜长,雾霾、团雾等恶劣天气增多,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也在增加,要针对形势特点及时调整和部署工作措施。各村(居)、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泉州市道安领导小组下发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十项工作措施》要求,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辖区实际,采取更有力举措,综合治理,切实打赢预防交通事故“翻身仗”。

      (三)加强宣传报道。及时组织报道整治活动先进典型和经验,定期报送工作亮点和做法信息、典型案例。整治活动期间,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隐患点,在“码头之家”或官方公众号上予以公开曝光。

      (四)认真落实整改。针对今年来,泉州市级及南安市各类如:《关于全市客运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泉道安办〔2019〕25号)、《关于全市部分校园周边安全明察暗访情况的通通报》(泉道安办〔2019〕42号)、《关于全市农村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及手机APP使用情况的通报》(南道安办〔2019〕42号)等通报文件中反馈的问题,各村(居),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镇道安办将对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反馈等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指定专人跟进落实。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道安工作开展不力、通报问题未落实整改、隐患整治不到位、信息报送未及时的村(居),将进行预警通报;连续被通报两次的,将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约谈;连续被约谈两次以上的,在抽查中发现未落实整改要求的,或排查整治走过场的,将严肃责任追究。

      (六)做好统计报送。每月15、3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包括发现的隐患、风险点以及采取的防范管控措施等情况)及统计报表,重点体现工作措施和成效。

      联系人:柯铎塬,18259633519,电子邮箱:mtzdab@163.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