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19-00038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19〕85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0
    关于印发《码头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10 15:21

    各村(居)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18〕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码头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落实镇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构建农村公路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注重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9 年1月底前,成立镇路长办公室,完成镇、村的两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3月底前,完成农村公路专管员培训并上岗。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初步形成。2020年,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全镇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实现公路标志前后500 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八个无”。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组织形式

      (一)镇、村两级路长。按“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原则建立镇、村两级路长。镇路长由洪贵生镇长担任,分管领导为副路长;各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组织协调机构。镇政府在二楼设立路长办公室,与道安办、公路站合并办公。主任由交通干事戴锦志担任,成员由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村镇办、水利站、林业站、道安办、企业办、党政办和各村主任担任,并同步联合交通执法四中队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配合各级路长问题处置。

      (三)乡村道专管员。市路长根据市路长办工作安排,镇路长办招聘刘伟灿、戴田平、刘佳宇三名同志为乡村道专管员,负责上、中、下三个片区的农村道路巡查,配合辖区村级路长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原则上按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30公里左右。

      五、职责分工

      1.镇路长及镇路长办公室职责

      镇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市本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乡村道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市本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管养机构协调县道管养问题,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

      乡镇路长办公室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合署办公,具体职责由乡镇路长自行明确。

      2.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3.乡村道专管员职责

      乡村道专管员在市路长办公室和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保养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乡村道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乡村道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六、工作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工作流程。

      1.巡查:镇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镇路长和镇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镇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村路长应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镇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信息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

      七、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十三五”期间,以农村公路单改双、单拼双等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展。推进将路面宽度6米及以下或路基宽度6.5米及以下的建设项目按农村道路用地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推进简化农村公路用地、用林、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减免报批费用,并予以优先保障。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建设等,实现危桥数量逐年下降,乡、村道沿线安全防护设施基本完善,为解决民生问题和群众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以养护生态示范路创建工程引领带动全镇农村公路全覆盖养护。村委会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应加强公路养护巡查和桥隧日常检查,完善巡查记录,按《南安市农村公路养护考评实施方案》(南交〔2015〕28号)和《南安市养护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考评办法》要求做好养护内、外业工作;各村实施每月一自评;镇路长办实施每季度一督查,落实上、下半年各一次农村公路养护考评工作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养护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养护“阳光工程”,强化督导考评。

      (三)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对农村公路(包含县、乡、村道)沿线两侧环境进行整治,实现农村公路路口排水顺畅,县道路宅分家、路田分家。整治重点:一是公路两侧房屋门前、擅自堆放的建筑材料、垃圾等;二是公路及两侧未经许可设置的广告标牌、厂店招牌;三是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影响路容路貌的摊点、堆放物、种植物以及其他障碍物;四是过村镇路段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搭建物。

      (四)路产路权保护。县道、乡道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属交通执法大队负责,村道路产路权保护由当地村委会负责,可会同行政执法中队联合开展保护工作,交通执法大队负责工作指导;建立落实路产路权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明确乡镇政府专(兼)职养护管理人员均兼任路政协管员,村养护管理员兼任护路员职责,形成“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建立举报制度,将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并设立于村委员告示栏及主要乡村道路侧,定期组织群众性养护活动,营造全民爱路护路氛围。

      (五)超限超载运输整治。建立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与国省道超限治理同部署、同治理机制,加大县道和重载车辆多的乡道路面执法力度,实现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市交通运输局局属执法大队联合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在省政府批准的超限运输检测站和临时检测点,共同组织对超载车辆进行检测,依法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处理;对整治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聚众闹事、堵车、冲关、罢运、暴力抗法等突发性事件按处置预案进行处置;清理整顿“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等工作;因地因需完善、规范乡村道限高限宽设施,超限运输较多的乡、村道设立限高限宽设施。

      (六)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交通防汛防台风“四个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持续推进落实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

      (七)注重生态绿色发展。一是建设绿色品质工程。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原则择优选择建设方案,充分利用旧路资源,避免高填深挖,加强防排水设计;加强质量监管,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营养护成本;加强原生植物保护和路域生态恢复。二是创建生态示范路。统筹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创建生态示范路。通过完善附属设施,加强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净化,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推进农村公路生态绿色发展。

      (八)运营好农村公路。一是巩固村村通客车工程。通过采取“资源整合、片区包干、以长补短、以好补差”的办法,对全市城乡道路客运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二是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建立并完善城乡客运发展规划,综合统筹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村镇公交、农村客运和运力投放等要素,坚持“建管并重”,对政策性经营亏损的农村客运线路进行评估,对不能完全通过价格补偿的,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合理补贴。因地制宜拓展公交线路覆盖面,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网络布局,推进公交线路和农村客运的衔接融合,鼓励公交线路向周边地形平坦、人口分布密集、出行需求旺盛、道路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不存在临水(崖)路段的乡镇、建制村延伸。三是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完善。推行多站合一模式,建设整合交通、电商、邮政快递等资源,布局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推广“多站合一、一点多能”的典型做法。推进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物流快递超市”。推广鼓励乡镇利用农村客运站在不改变现有农村客运站性质、功能和用途的前提下,开设村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站依托农村客运站开展业务,并提供相关物流配送服务。加快培育农村物流主体,鼓励龙头物流企业整合现有的农村运输、仓储、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等资源。

      八、工作机制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坚持属地负责原则,各村要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村要把路长事务纳入村委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与镇路长办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跟踪汇总路长制实施情况,研究对策,明晰责权,提出建议,督促落实。

      (二)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各村委会每年年底编制次年路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

      (三)形成工作合力机制。村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乡村专管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监管体系。

      (四)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镇路长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加强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超限超载运输整治、应急防汛防台等执法力度。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依法执法的原则,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五)建立全面宣传发动机制。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建立严格督查考核考评机制。建立路长制工作考核制度,我镇每年开展优秀村路长评选,对乡村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年度考核。各单位应认真总结实施经验,推动“路长制”不断完善,并将路长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综合考评的依据。

      附件:码头镇农村公路村级路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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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码头镇农村公路村级路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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