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19-00031
    • 备注/文号:南码政办〔2019〕15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5
    关于转发《南安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9-04-28 12:05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打击整治成品油走私联合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现将《南安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贯彻落实。

     

     

      码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文件

    南政打私〔2019〕7号

    南安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全市集中开展打

    击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9年4月6日,一辆用于非法运输买卖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改装面包车在途经丰泽城东时发生自燃,车上所载的柴油发生泄漏引燃周边7间店面和7部汽车,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对此,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避免此类公共安全事故再次发生,进一步推进全市打击整治成品油走私联合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市政府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5日

      

    关于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确保全市成品油运输市场规范、安全、有序运行,严厉打击非法流动(改装)油罐车运输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打击整治成品油走私联合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遵照泉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打击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公安交警、海防、公安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合成作战,全面遏制未经许可或未取得资格证擅自从事成品油非法营运而引发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确保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危险品企业安全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成品油市场安全有序和社会治安、成品油运输车辆运营秩序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9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三、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运输工具专项治理。各乡镇要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交通、应急、公安海防、交警、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开展对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车辆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废旧停车场及涉嫌油罐车改装点等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管无盲区,对未取得成品油运输资格的企业应依法取缔,相应的运输工具依法作出处理,对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成品油运输工具应限期改造,拒不改造或限期不能完成改造的要强制淘汰;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非法(改装)运油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移交给交警部门依法强制报废处理,对未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据相关法律严肃处理。同时,市直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是开展部门联合设卡盘查。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省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路查防控工作,在重点要道开展设卡盘查,重拳打击使用非法改装的油罐车运输销售成品油的行为,对外地牌照油罐车等可疑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或未取得营运资格擅自从事成品油非法营运及利用非法改装车辆运输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行为。

      三是开展流通环节排查整治。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成品油市场大检查,重点排查摸底散装汽油(柴油)收售点有关信息,重点摸排整治各类非法加油站点、散装汽油收售点和违规经营行为,拆除、收缴有关设备,力争打掉一批成品油非法加工、转运、储存、销售等窝点,进一步净化成品油流通环境。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用油企业、厂矿、工地进行清查,切实摸清柴油购买、使用的真实情况,严厉打击用油企业、厂矿、工地购买、使用无合法手续柴油的行为。

      四是突出案件侦办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公安(海防)要主动联系海关缉私、海警等一线缉私部门坚持“专项+联合”,重拳出击、持续用力,将打击的锋芒牢牢对准专业化、团伙化走私犯罪和根深蒂固、盘根错节的走私网络,从快从严实施打击整治,务求打头挖根、破网除链,力争查处一批社会反响大、危害严重的大要案。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社会监督。整治期间各乡镇要利用主要媒体要做好集中宣传,在全市氛围内营造打击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车辆“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关注”的强大舆论氛围,同时设立非法(改装)油罐车专项举报电话,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非法(改装)车辆运输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和专项整治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开展打击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与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综合整治; 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认真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要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打击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责任重大的工作。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法律授权,强化内部责任管理,实施属地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将监管关口前移,把问题发现在初始,把隐患消灭在萌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相互及时通报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相关信息,对需要联合执法,当地政府要统一协调,形成上下齐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整治合力,进一步规范成品油运输车辆运营秩序。

      三要强化监督,责任追究。整治行动中,我市将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现场查看等形式,对各乡镇、市直各职能部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力、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专项整治结束后,未按要求建立长效监管和整治机制,实行反走私综合治理考核一票否决制,追究所在地反走私综合治理不落实责任;届时,泉州市也将组织到各地开展暗访检查。

      四要严格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报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专项行动结束后,于2019年5月1日前上报总结报告,遇重特大案件、战果一事一报。(联系人:赖貂雄,联系电话:13515035608,传真:0595-86390552,邮箱:nanandasi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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