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19-00023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19〕57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5
    关于印发《码头镇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25 16:58

    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处作业领域的安全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遏制我镇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码头镇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码头镇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高处坠落事故在工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中所占比例较大,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为了进一步规范高处作业领域的安全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全镇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即发现、即制止、严整治、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着力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建立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态势,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围绕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持证等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高处作业环节加强监督检查,集中解决高处作业存在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及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规范高处作业审批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完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坚决制止“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三、整治日期、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二)整治范围:全镇建筑施工(安装、修缮、清洁)、维修维护、安装施工、装饰施工、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场内机动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供配电系统等涉及高处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

      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2.是否按规定在高处作业前就现场环境和施工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是否结合工程特点,对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因素进行辩识,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防范。

      4.是否按规定对高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审批、现场安全措施确认和安全监护。

      5.涉及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从事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持身体健康证明;是否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等病症,以及疲劳过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绪低落、饮酒后的人员高处作业。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不准在六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大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的措施。

      8.是否对外包单位的资质以及外包单位高处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是否督促外包单位高处作业人员严格按规定实施作业。

      9.临边、通道、洞口防护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0.攀登与悬空作业中使用的登高、攀登、防坠落设施是否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明确,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1、严厉打击“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泉州市及南安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目标、任务、人员、时限,明确责任措施,把整治抓紧抓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坚持严格执法。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全面开展高处作业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掌握本辖区、本单位存在高处作业的风险点、危险源;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管理力度,对未办理高处作业审批、聘请没有施工资质机构、聘用没有高处作业施工专业技能人员进行维修维护保养或其他高处施工作业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停业整顿;对没有施工安全方案、没有安全防护措施、项目主体责任未落实(包括发包与承包、出租与承租的安全责任未明晰)、现场监管不到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高处作业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一律给予上限处罚;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一律“零容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措施,对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大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宣传教育力度;可参照《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十条重点安全措施》(详见附件)强化本单位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工作措施,并在作业现场和宣传栏明显的位置张贴《高处作业“十不准”》宣传海报,充分利用微信、短信、QQ、LED显示屏、宣传橱窗、宣传横幅等各类宣传载体,积极营造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声势;督促企业针对高处作业易发、多发的岗位、时段,开展全员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高处坠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杜绝违法违规的高处作业行为,要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实现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作业行为和管理规定标准化,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逐步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降低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高处坠落事故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请各村(居)、各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做法和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取得整治实效,并分别于2019年4月10日、2019年11月5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报镇安监办。

      联系人:郑少鹏,电话:86456180,邮箱:mtzajb@163.com

      附件: 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十条重点安全措施

             2.高处作业安全宣传标语

     

      

    附件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十条重点安全措施

      一、严格高处作业人员检查把关

      高处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无妨碍高处作业疾病或生理缺陷。登高作业前应确认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现场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专项方案,一般的高处作业要编制针对性、指导性强的专项方案,且方案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高大模板工程、3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专项方案还必须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正确佩戴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特殊高处作业(如高塔作业等)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二、登高工器具、设施必须可靠

      登高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其外观、基本性能、检验标签等进行检查;登高前应检查登高设施是否牢靠;上杆塔前,应先检查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在不坚固的结构上作业前,应先做好防结构失去稳定、人员滑落等安全措施。

      三、对登高过程应全程监护

      上下杆塔应沿脚钉或爬梯攀登,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严禁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沿脚手架立杆或栏杆等攀爬;攀登无爬梯或无脚钉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必须使用登杆工具,多人上下同一杆塔时应逐个进行;使用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并采取防滑限高措施;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

      四、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绳)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绳),且宜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安全带(绳)和保护绳应分系在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绳)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禁止将安全带(绳)系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避雷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砍剪树木时,安全带不得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

      五、高处作业人员转位时不得失去防护

      在杆塔高空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人员转位时,手扶的构件必须牢固,且不得失去后备保护绳的保护。进入杆塔横担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并须先将后备保护绳系在主杆或牢固构件上;下瓷瓶串时,安全绳应拴在横担主材上,安全带和安全绳或速差自控器不得同时使用;安装间隔棒时,安全带应系在一根子导线上。

      六、高处作业防护器材组合必须完整

      在大间隔部位或杆塔头部水平转移时,应使用水平绳或增设临时扶手;垂直转移时应使用速差自控器或安全自锁器。高塔作业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及安全自锁器。作业活动范围较大(当使用3米以上后备绳)时,应使用速差自控器。220kV及以上线路杆塔宜设置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杆塔的防坠安全保护装置。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或坠落相对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七、高处作业行为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作业人员不得依靠瓷柱作为支持物。上下构架必须使用工作梯。杆塔上有人时严禁调整拉线、突然剪断导(地)线等危及杆身稳定的相关作业。

      八、高处作业面必须措施齐全、可靠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必须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荷载的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使用临时物体(箱子、桶、板等)作为补充台架。更换绝缘子串时,要有防导、地线脱落的后备保护措施。

      九、严禁非载人机械载人从事高处作业

      严禁使用非载人机械(如物料提升机、卷扬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载人从事高处作业。严禁人员乘坐无吊篮的起重车进行高处作业。乘坐有吊篮的起重车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关好出入门,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起重车车体应有可靠接地措施,并设专人指挥和监护。不得用汽车吊(斗臂车)悬挂吊篮上人作业。

      十、恶劣环境条件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冰雪、霜冻、雨雾天气进行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和防寒防冻措施。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从事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

      

     

    附件2:

    高处作业安全宣传标语

     

      1.小小安全带,情系千万家。高处作业时,千万扎牢它。系好安全带,免得缠绷带。

      2.操作在高处,相互要提醒。登高不系带,摔下危险大。警惕安全在,麻痹事故来。

      3.高处有隐患,怕在无防范。狼咬离群羊,祸找违章人。

      4.高处作业需“三宝”(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规范使用很重要;死神夺命在分秒,血的教训印大脑。

      5.称砣不大压千斤,安全帽小救人命。

      6.绑好安全带,生命有依赖。戴上安全帽,安全有依靠。

      7.安全带帽一边扔,头部身上打“补丁”。

      8.安全是尊章者的光荣花,事故是违章者的耻辱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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