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19-00020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19〕51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0
各村(社区)委会、镇办场:
按照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3月15日-4月15日为全市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村、有关单位要根据《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南森防指〔2019〕3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做好火灾隐患排查。
附件:《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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