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20-00060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20〕98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1
各村委会、市属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入户帮扶月”活动的通知》(南扶办〔2020〕13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决定在全镇辖区内开展“脱贫攻坚入户帮扶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为期一个月。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落实工作责任。各帮扶单位、各帮扶责任人、各村需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落实,结合“入户帮扶月”活动确保6月份全面入户一次。各驻村工作队记录好驻村工作日记,重点关注记录本村脱贫攻坚工作,各挂钩帮扶责任人要记录好
自己挂钩帮扶对象的相关情况。
(二)强化落实帮扶措施。各挂钩帮扶责任人按照“不漏一户、不少一人”的原则,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入户慰问帮扶活动,确保对所有贫困户的扶贫政策、帮扶项目、帮扶资金等帮扶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确保所有贫困户稳定脱贫。
一是全面了解两不愁四保障: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结合“入户帮扶月”活动,重点对辖区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排查,若存在住房安全隐患情况需提出拟改善方案,在6月5日前及时上报到镇农口办。在饮水安全方面,水利站在原来的基础再梳理。
二是制定一份帮扶计划: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及需求,如产业、就业等,将帮扶方案及时上报到镇农口办。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补齐短板,特别是宣传教育、医疗扶贫的相关政策,通过入户宣传、张贴宣传材料等办法,提高贫困户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是关注重点监测对象和贫困边缘户的情况。加强对现有2户9人重点监测户(灯埔村黄坤明户、明新村黄德鑫户)的关注、帮扶。各村同时关注贫困边缘户,如非建档立卡的6类重点对象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动力户,以及因突发灾难有致贫风险的,各村需进一步动态监测该类对象情况,主动对接上级相应部门,开展应急救助。
(三)准确规范填写“扶贫两册”。各挂钩帮扶责任人要再“干部挂钩帮扶手册”和“扶贫手册”上详细记录今年以来的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成效等情况;“两册”的填写信息要一致,确保每季度的帮扶情况帮扶责任人和被帮扶对象都要签名,做到真实、完整、规范准确体现帮扶过程和帮扶成效。
(四)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各级扶贫资金按照程序公示公告,及时拨付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各级扶贫资金;及时录入“扶贫在线监管系统”。
(五)强化整改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巡察整改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聚焦各类问题排查整改,抓好已通报问题整改,对于各级巡察、审计、督查通报的内容以及全国扶贫监督电话12317反馈的信访件,是否整改、落实清楚,并举一反三,对照问题,分析原因,落实长效机制,同时要收集好整改的佐证材料。
三、其他事项
各村、各镇直有关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特色帮扶活动,各村扶贫分管干部、各镇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负责收集本村、本单位特色帮扶活动、结对干部在“脱贫攻坚入户帮扶月”相关照片素材,并于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镇农口办(联系人:黄敏珊,联系电话:18350760731)。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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