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20-00059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20〕100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3
    梅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梅山水电站水闸2020年控制运用计划、应急预案及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的批复
    时间:2020-06-04 08:40

    南安市梅山水电站: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你单位上报的梅山水电站水闸2020年控制运用计划、应急预案及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报告,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控制运用计划

      (一)同意汛期汛限水位按23.5m控制,但应加强对下游冲刷观测。

      (二)当闸前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提前做好预泄工作,确保各方面安全。

      二、度汛管理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观测、进一步加密巡查监视力度,加强科学调度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通报下游有关镇村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安全、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对于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险情,要尽快组织排除。

      (三)改变下泄量,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执行,切实做好预警等工作,确保泄洪时各方面安全。

      三、应急预案

      管理单位基本能按照《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纲》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原则同意上报的应急预案,下阶段还应进一步完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指挥机构、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及转移路线等,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及时修订不足,以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权威性。

      四、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单位基本能按照《水闸管理技术规程》及《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进行编制,原则同意上报的工程管理范围、控制运用、观测、养护、修理等管理办法,下阶段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管理,确保水闸安全稳定运行。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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