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20-00048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20〕77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5
    梅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关于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时间:2020-04-24 09:04

    各村(居)委会:

      现将《关于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南农改办〔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南农改办〔2020〕2 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19年,我市基本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和登记赋码工作,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全市424村(社区),8个社区申请暂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416个村(社区)应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和登记赋码工作,占总村(社区)数的98.11%。截至3月31日,411个村(社区)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5个村(社区)未完成。

      二、存在问题

      1.个别村(社区)工作进度滞后。溪美街道溪美社区、美林街道梧山村、柳城街道新华社区、水头镇水头社区、肖厝村工作进度滞后,未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乡镇(街道)督促推进不到位,村(社区)重视不到位。

      2.相关数据不科学、不完整。部分村(社区)资源清查不到位,数据不完整、逻辑不顺,清产核资报表数据存在账表、账实不符等问题,成员名册中“与户主关系”“身份号码”等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

      3.档案收集不完整。部分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没有按工作过程整理建档,有的文件、影像资料没有打印存档,改革相关资料杂乱,无法体现整个改革过程。没有设置专柜存放,没有指定专人管理。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村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分管领导推进工作要到位,工作滞后的村(社区)驻村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到位,督促村(社区)完成农改工作任务。

      2.继续做好农改扫尾工作。

      (1)全面登记赋码。各乡镇(街道)应加快推进改革工作,于4月15日前按照南农改办〔2020〕1号文件要求,将审核完善的各村(社区)登记赋码申请资料送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未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社区)应于4月20日前完成相关程序,并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登记赋码,力争4月底前登记赋码率达100%。已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应抓紧做好银行开户和税务登记等工作,开户银行应以镇为单位报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

      (2)加快档案归集。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有关资料,应收集整理归档完整,做到档案资料有专柜存放,有专人管理。

      (3)做好政经分离试点工作。全市选取两个村(社区)开展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试点,实行政经事务分离,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

      (4)巩固清产核资成果。落实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年未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在2017年清产核资的基础,做好2018、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清产核资成果与账实相符。

      (5)发放股权证书。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村(社区)进一步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数据,再次逐一核实“与户主关系”“身份号码”等信息,为打印股权证书做好准备,确保股权证书信息的准确性。6月底前应以户为单位出具股权证书。

      3.强化督导和考评工作。各乡镇(街道)应强化督查考核,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有效推进改革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严控质量,确保整改工作实效。市级将不定期开展监督和抽查。

     

     

      南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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