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20-00005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20〕9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9
    梅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21 15:00

    各村(居)委会、市属镇直各单位:

      2020年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重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岁末年初,各类生产、运输日益繁忙,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村、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把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和紧迫性的工作来抓,

      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期安全监管

      春节即将来临,各村(居)、各单位要及早部署,加强监管执法和重点整治,确保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一是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对辖区或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加强各类企业、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燃气等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二是各村、各单位要持续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部门职责开展集中打击和整治,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集中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停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四是各村、各单位检查督导工作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等要求落实情况的督查,强化依法治理,抓好事故预防。五是要强化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确保安全。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村(居)、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多举措开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交通、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宣传普及有关防范事故和应急处置的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防灾避险能力。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受理举报机制,发挥好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作用。

      四、职责分工

      (一)各村(居)要成立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对所辖区域开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隐患排查及整治活动。对能立即整改的一般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形成隐患报告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

      (二)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

      1.防火防爆安全。由郭天晓副书记牵头,派出所、市监所、执法中队、供销社等部门参与。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消防场所和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公共聚集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直至关闭取缔。要认真落实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违禁燃放的行为。

      2.道路交通安全。由陈金阳副镇长牵头,派出所、交通综合执法中队、农机站等部门参与。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要对各类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病车上路,尤其是农用车载客,对各类非法营运工具坚决取缔;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

      3.“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由罗贤华部长牵头,派出所、镇安办、城建办、市监所、执法中队、供电所等部门参与。要重点抓好小企业、小作坊、沿街店面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等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消防“百日会战行动”成果,防止“三合一”现象回潮。

      4.建筑安全。由赵永基主任牵头,城建办、交通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中队、市监所等部门参与。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实施停工整顿。

      5.危险化学品安全。由罗贤华部长牵头,镇安办、派出所、交通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中队、市监所等部门参与。继续开展以使用液氨、液氯、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评价,加大安全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环节运输资质、车辆查验、登记和核准制度,严厉打击超载、混装、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严防危险化学品翻车、泄漏事故的发生;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点。

      6.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由罗贤华部长牵头,安监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环保站、市监所等部门参与。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情况;是否存在密闭场所或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范要求操作;是否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员工是否开展三级(进厂、进车间、上岗位)教育。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职能职责的部门也要针对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监管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 全镇分为东、西、南、北片四个检查组对全镇安全生产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检查组由各片驻村领导带队,各片驻村工作队、各村主干及两委成员,各村安监员参加,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根据春节期间各种活动多,人流、物流频繁的特点,各村(居)、各单位要全面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推动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整改,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严格执行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屡治屡犯或拒不整改隐患的,要给予严肃查处,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给予关闭取缔。

      (三)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排查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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