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20-00002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20〕5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7
    梅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山镇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0-01-21 14:53

    各村(居)委会、市属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我镇社会稳定,现制定《梅山镇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梅山镇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我镇社会稳定,根据《南安市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特制定《梅山镇春运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春运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春运可能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一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类: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渡口(以下简称客运站场)发生踩踏、火灾等。

      三类: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植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类: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袭击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春运突发事件。

      五类: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恶劣天气、道路中断等各种事件造成火车、道路客车等其他交通工具严重误班、脱班,客运站场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各类春运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I级(特别重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II级(重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较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IV级(一般):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梅山镇各村(居)和各部门在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时应对处置工作,以上五类突发事件应急启动,可单项也可多项合并启动。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梅山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我镇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协调全镇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春运期间全镇预防和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协调各村(居)、各部门的春运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镇政府应急联系电话:86585101,传真:8685201。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2.2.1梅山镇派出所

      负责维护各客运站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场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2.2.2镇卫院

      (1)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场及旅客紧急疏散点,全力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客运站场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2.2.3镇汽车站

      (1)负责客运站及道路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客运站客流状况等动态情况并向镇政府报告。

      (2)负责安排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汽车客运站的滞留旅客。

      2.2.4镇各行政村

      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专养公路中断时,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交通畅顺。

      2.2.5镇安监办

      协调春运期间全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春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2.2.6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

      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抚工作。

      2.2.7镇民政办

      及时调配一定数量物资,确保受灾人员有足够的食品、保暖设施,避免受灾人员“受冻、挨饿”等情况出现。

      2.2.8镇政府应急办

      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镇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上级政府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

      3.1信息监测预测

      3.1.1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充分开展春运突发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3.1.2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1.3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概率较高、影响较大,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镇政府。

      3.2信息报告

      3.2.1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值班系统为主渠道。

      3.2.2发生春运突发事件,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必须立即报告镇政府值班室,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报告镇政府党政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2.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3.2.4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2.5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对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

      4.1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4.1.1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无法通行情况。

      (1)镇政府按照上级气象、地震等部门提供相关气象、地质资料,情况严重时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旅客发出短信,劝谕旅客暂停前往客运站乘坐车

      (2)镇派出所部门迅速向全镇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发出紧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况,情况严重时,汽车客运站要立即停止预售客票行为,避免发生旅客滞留或受困。

      (3)道安办协调相关部门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辖区内中断专养公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畅顺。特别当因天气原因导致路面到结冰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交通。

      4.2事故灾难处置

      4.2.1发生交通严重堵塞

      当发生大面积交通严重堵塞时,交警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镇政府报告。交警部门要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镇道安办协调相关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4.2.2发生火灾事故

      当运输工具、客运站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镇政府报告。消防部门要迅速调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镇派出所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镇卫生院实施紧急救护。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镇卫生院、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做好防疫处理。如发现严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向上级卫生计生部门和镇政府报告,并就近在当地及时隔离治疗,切实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的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乘车船出行。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请农业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必须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

      4.4公共安全事件处置

      4.4.1发生爆炸事件

      (1)运输工具、客运站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派出所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搜捕疑犯,同时立即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派出所、交通执法中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镇卫生院立即派出足够人员实行抢救,人员不足时,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迅速协调邻近医疗单位增援。

      4.4.2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1)客运站、运输工具、运输道路、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派出所、镇政府等部门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实施救护。

      (2)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袭击事件时,镇派出所要立即向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由镇政府协调人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4.3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派出所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现场闹事及故意破坏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派出所干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客运站所在地派出所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暴乱时,镇派出所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由党委政府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5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4.5.1当车站滞留旅客接近候车室容量上限、聚集站场人群出现拥挤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镇政府发出实施《应急预案》的通知。镇政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政府成员开通所有通信设备,随时待命。

      (2)镇政府向镇政府申请增派干警和其他应急人员,执勤人员应在接到指令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站前广场区域。

      (3)交警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对汽车站周边地区及各进出道路适时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分流,维护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4)汽车站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至应急疏散安置点。

      (5)汽车站要开通广播,说明旅客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换行程或改乘其他客运交通工具。给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时办理退票手续,最大限度地腾出站内场地供持票旅客进站候车。及时向镇政府通报客运班车运行情况,并调整、增派运力,配合地方疏运旅客。

      (6)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司法所做好滞留人员安抚工作。

      (7)民政办配合做好滞留人员保暖、防饥饿等物资准备工作,及时有序发放给有需要的旅客。

      (8)卫计办要及时协同医疗机构设置临时医疗服务点,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简单医疗处理。

      5.1分级负责

      5.1.1春运期间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由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理。

      (1)发生四级(一般)春运突发事件,由镇政府和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镇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

      (2)发生三级(较大)、二级(重大)、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镇政府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由镇应急办和各部门负责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春运办。

      5.1.2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5.2先期处置

      5.2.1发生或即将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划定春运突发事件级别之前,由事发地村(居)委会负责先期处置,并按规定上报镇政府。

      5.2.2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6)有可能波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5.2.3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迅速向南安市政府报告。

      5.3扩大应急

      5.3.1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基础上,根据事发地村(居)委会报告的情况,达到四级春运突发事件标准的,由镇政府决定启动本级预案,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处理。预案启动后,预案中规定的处置机制自动生效,有关部门人员应迅速就位。

      5.3.2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基础上,根据事发地村(居)委会报告的情况,达到三级(较大)以上春运突发事件标准的,由镇政府启动本级预案进行处置的同时,向南安市政府和泉州市政府申请支援。

      5.4应急结束

      春运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由镇政府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指令,结束应急状态。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结束应急的信息。

      5.5后期处置

      5.5.1调查

      镇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春运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春运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要认真配合。

      春运突发事件调查组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提出防范和改进的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上级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2总结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为今后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六、预案演练与调整

      6.1演练

      各村(居)委会与有关部门要实施至少一次演练,按照预案要求排查隐患、演练报送、响应、处置内容。

      6.2调整

      对预案内容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由镇政府修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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