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19-00052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19〕218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31
    梅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9-11-04 15:20

    各村(居)委会:

      现将《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19〕1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委办〔2019〕122号

    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围头湾港务管理站:

      为深刻吸取10月20日美林火灾事故及近期国内多起事故的经验教训,根据市安委办统一布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现将《南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10月20日美林火灾事故及近期国内多起事故的经验教训,贯彻落实泉州市10月14日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南安市10月20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综合治理工作,全面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安委办决定从于即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反三违”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通过治理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断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以石井油库重大危险源为重点,按照重大危险源监管督长制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2、进一步摸清辖区内使用“红、白料”单位底数,建立台账,加快水头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设;

      3、督促石井油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重大危险源紧急切断阀和自动化控制、报警连锁系统;

      4、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导则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对未经过正规设计在役化工装置的安全设计诊断,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加快城镇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

      5、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二)烟花爆竹领域

      1、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防火、防静电、防护屏障、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配置情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人员、器材、设备的配备情况,库房、产品展示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2、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组织规范化配送服务的情况;

      3、严厉查处批发企业超量储存、超许可范围经营、超员作业,在许可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向个人和零售经营者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非法违法行为;

      4、进一步查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按规定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是否按布点规划设置零售场所,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知识教育,是否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擅自变更许可经营地点、无证经营、超限量存放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22日至23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重点整治领导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工作内容、奖惩办法、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整治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阶段(即日起至11月20日)。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整改落实为主线,广泛发动、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港口经营、废弃化学品处理、长输管道输送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等从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率要达到100%,将排查情况逐一登记,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分区域、分行业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或本行业(领域)监管平台及时上报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按方案要求开展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期完成。

      (三)边查边改、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集中整治,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查找和解决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无法整改、隐患危险性较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市安委办备案,同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进行彻底整改。

      (四)巩固提高、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百日行动”的整治效果,并开展“回头看”,巩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全面排查辖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并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分管领导要全力推动,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要按照重点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做到检查率和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宣传阵地,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全市统一举报电话:86353053;传真:86363153;邮箱:aj86353053@163.com。

      (三)严肃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效能办要全程介入,督促“百日行动”有效开展,对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各个行业整治推进情况,及时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实施方案于10月24日前报送市安委办备案,并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工作小结及统计报表,重点体现工作措施、成效。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南安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南安海事处、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供销社、贸工农国投公司、园区集团、交通集团、城建集团、南翼港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联系人:黄秋燕;联系电话:13489218290;

      邮箱:aj86353053@163.com(邮件名请注明“危化”)。

      附件:南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情况表

      

    附件

    南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检查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隐患数(条)

    整改事项(具体)

    整改时限

    整改及处理情况

    是否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示例

    XXX加油站

    XXXXXX

    2019614

    3

    1.卸油区旁的应急器材箱无标识;2.空气开关箱盖缺失;3.配电房门口未设置挡鼠板

    7个工作日

    2019XX日当日复查已完成整改

     

     

     

     

     

     

     

     

     

     

     

     

     

     

     

     

     

     

     

     

     

     

     

     

     

     

     

     

     

     

     

     

     

     

     

     

     

     

     

     

     

     

     

     

     

           审核人(主要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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