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19-00036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19〕141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0
    梅山镇人民政府转发《泉州市民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9-07-22 08:27

    各村(居)委会: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19〕56号)转发给你们,请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按文件要求做好违建坟墓摸排整治,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堂建设管理工作,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有效落实。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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