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19-00028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19〕124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2
各村(居)委会:
现将《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村(居)务公开、决策、监督制度规范建设的通知》(泉民建〔2019〕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通知》要求,抓好村(居)务公开、决策、监督制度规范建设工作。重点加紧确定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完善规范村(居)务决策的原则、制度、程序以及村(居)务监督的权限、内容、方式,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决策、监督制度规范建设工作台账,并及时向村(居)民公开。
二、我镇将于近期对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进行一次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重点抓好具体负责村(居)务公开、决策、监督制度规范建设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三、各村(居)要把抓好村(居)务“公开、决策、监督”三项制度规范建设,作为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推进我镇“强基促稳”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市、镇将于近日组织实地查看,并视情予以通报。
附件:关于加强村(居)务公开、决策、监督制度规范建设的通知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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