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19-00024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19〕107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7
    梅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山镇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17 09:52

    各村(居)委会、市属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梅山镇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梅山镇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殡葬改革,树立科学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巩固和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成果,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06〕15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我镇殡葬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愿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推动殡葬改革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服务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殡葬设施管理

      一是规范殡葬设施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南安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经营性公墓、城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农村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等安葬(放)设施,严厉打击新扩建墓地、修建豪华墓、“活人墓”和小公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骨灰管理。落实殡葬改革“三级”申报制度,严格执行骨灰领取有关规定,防止骨灰被带出骨灰堂导致“二重葬”或流失,切实加强骨灰跟踪管理工作,并实行骨灰流失责任追究制。

      三是规范骨灰堂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骨灰堂管理制度并公示。对在检查中发现因管理不严出现骨灰流出,导致“二重葬”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丧葬行为

      一是丧事活动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搭设灵棚、摆设花圈、焚烧遗物和举行悼唁活动;严禁丧事活动沿途抛洒纸钱、非法燃放鞭炮,严禁使用高分贝音响设备干扰周围生活环境;严禁殡仪礼炮车驶入市区核心区;严禁以守灵为由提供场所聚众赌博。

      二是强化殡仪车辆管理。接送送殡人员的客车不得超过2辆,其他车辆不得超过5辆。

      三是严格控制丧事仪仗规模。出殡“阵头”包括乐队原则上控制在3个以内,一个“阵头”不超过15人,出殡队伍人数除孝眷外控制在50人以内。

      四是严格控制送殡队伍行进路线。送殡队伍不得跨越村(居)辖区;避免进入主次干道,如进入道路,需指定专人协助指挥交通,确保交通秩序。

      五是建立丧事活动报备制度。办理丧事活动应就丧事事主、地点、时间、仪仗规模、送殡路线、殡仪车辆数等情况第一时间告知所在村(居)委会,由所在村(居)委会即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备。

      (三)进一步强化丧葬殡仪行业管理

      生产、制造、销售殡葬设备及丧葬用品,应遵守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履行工商、税务登记手续,接受民政部门行业管理,不得生产、销售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违禁用品。严禁无照或超范围提供殡葬服务。严厉打击在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打击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加强涉丧民俗仪仗表演经营主体和民间游散艺人管理,打击封建迷信行为。

      (四)进一步切实履行部门职责

      殡葬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需要强化部门联动,凝心聚力,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殡葬管理工作机制。

      党政办要以建设和谐村(社区)为契机,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指导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丧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规范办丧行为,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弘扬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新风尚。并要进一步规范宗教领域的骨灰存放设施管理,排查宗教活动场所违法违规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严禁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假借宗教名义大操大办丧事活动。

      派出所要依法对丧事活动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及阻碍殡葬执法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查严究丧事守灵场所聚众赌博特别是有组织的赌博犯罪活动,依法处理利用丧事场合聚众赌博的组织者、参与者和为赌博提供场所的丧事承办人及其委托人。并加强对殡仪车辆的管理,严禁不符合规定的殡仪车辆上路行驶。对参加殡葬的车辆客车超员、不按规定行驶、停放造成严重交通阻塞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民政办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行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加强对各类殡葬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并推动殡葬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自然资源所要依法加强殡葬用地的管理,对依法申请不占耕地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予以支持,依法查处擅自兴建“活人墓”、小公墓、豪华墓等违法占地行为。

      林业站要根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做好林地丧葬用地审批工作,依法制止和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建墓行为。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殡葬仪仗经营性演出团体、民间游散艺人的管理,严肃查处含有宣扬低俗、色情、迷信等违法演出内容的丧事表演活动。

      卫健办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简化死亡证明的开具。禁止在医疗机构太平间设灵堂、办理丧事、焚化遗物。

      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整治工作,发现、打击操控殡葬市场的不法行为。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 对于无照经营殡葬用品,非法生产、销售冥币和纸钱等封建祭祀用品的行为,应坚决取缔。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对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单位的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引导群众合理消费。

      执法中队要加大对在主次干道违规搭棚及设置拱门彩旗、丧事活动中沿途抛洒纸钱的、不按规定要求焚化遗物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环保站要协同摸排破坏生态环境修坟修墓情况。

      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履行移风易俗主体责任和殡葬管理属地责任,村(居)主要干部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不折不扣地将辖区内各项殡葬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加大对违规新扩建坟墓、建设“活人墓”和“二重葬”等行为的巡查力度。筑牢殡葬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将禁止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列入村规民约,引导村(居)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群众组织主动介入丧事管理、积极支持丧事简办。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殡葬工作是一项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的民生事业。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倡导节地绿色殡葬,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委会,市属镇直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推动我镇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居)委会、市属镇直有关单位要灵活采取入户宣传、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殡葬管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破除封建陋习,倡导文明祭祀、绿色殡葬和文明办丧。

      (三)发挥示范作用。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低碳祭扫,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绿色殡葬的倡导者,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引导群众转观念、破陋习、树新风。

      (四)落实主体责任。殡葬管理工作是我市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已列入乡镇季度绩效考核内容,各村(居)委会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树立殡葬管理工作主体意识。对于在殡葬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回头看”工作。市属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树立“一盘棋”意识,规范管理,文明执法。对殡葬管理工作中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梅山镇丧事活动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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