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19-00016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19〕101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0
    梅山镇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9-05-16 14:30

    各村(居)委会:

      现将《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19〕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按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