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9-0101-2024-00003
    • 备注/文号:眉政〔2024〕12号
    • 发布机构:眉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0
    眉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乡2024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20 15:42

    各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切实提升我乡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少因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2024年南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眉山乡2024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眉山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眉山乡2024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安全转移预案

      为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减灾防灾的主动性,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本乡地质灾害调查的情况,特制定本预案,请予认真贯彻执行。

      一、防治灾害领导小组

      组 长:黄有财

      副组长:戴进福、江少泽、刘培锟、陈智杰

      成 员:李晓东、连志亮、陈少鹏、傅敏敏、刘起潮、

      王明奇、林凌杰、黄伟玲、张婉瑜、潘燕萍、

      林宏达、孙雅鸿、李婷婷、叶谋城、尤东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国土资源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李晓东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

      《2024年南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群众安全转移

      (一)信息运行

      依据本乡地质灾害防灾网络图由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有关防治抗灾布置要求,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有关精神,由分管领导依据网络图立即通知各驻村领导和各村负责人(责任人),各村负责人在接到信息后马上通知本村的具体灾害点。

      (二)安全转移信号

      警戒险情:由各村负责人和各驻村领导及驻村工作队按照网络图所区分的灾害点,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

      危险险情:除完成上述规定外,采用敲锣、广播进行传播。

      (三)转移路线及注意事项

      1. 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由各村对灾害点逐个进行预先拟定,其中包括疏散线路、人员安置情况(详见各村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 乡、村负责人应深入受灾转移到安全地带的群众中及时处理具体工作,确保安全转移。

      3. 各村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受灾点安全转移,一是做好保安工作;二是协助抗灾救灾。

      四、警报解除

      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分片各村负责人通知各家各户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所有群众,并严密监视动态。

      附件:1. 眉山乡汛期地质灾害点防治工作责任分解表1、2;

      2. 眉山乡汛期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点防治工作责任分解表1、2;

      3. 各村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4. 村地质灾害监测员职责。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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