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9-0101-2020-00024
    • 备注/文号:眉委〔2020〕136号
    • 发布机构:眉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31
    中共眉山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好婆媳、好妯娌、好邻居”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9-03 16:57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推动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中华民族敬老爱幼、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好婆媳、好妯娌、好邻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好婆媳评选条件

      好婆婆做到: 婆媳关系融洽,关心子女及晚辈成长,有家庭责任感,在子女及晚辈面前能起到表率作用;在物质上不偏心,对待儿女和儿媳能做到一视同仁;不守旧、不重男轻女,不对儿女、儿媳提不切实际的要求。

      好媳妇做到: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怀公婆,尽其赡养义务;夫妻恩爱,感情融洽、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二)好妯娌评选条件

      妯娌关系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相处;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科学养育子孙,家庭教育好;崇尚科学文明,共同负担起家庭责任。

      (三)好邻居评选条件

      邻里关系和睦,互相尊重;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爱护公物,积极倡导和谐向上的风尚;品德优良,待人诚恳;注重团结,有正义感,在邻居有困难和危险面前,敢于挺身而出,相互支持和帮助。

      二、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8月31日-9月10日)

      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意义,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召开会议、入户宣传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把评选过程变成倡导新风、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

      2、报名推荐(9月10日-20日)

      各村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本村开展“好婆媳、好妯娌、好邻居”评选活动。广大群众可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小组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参评候选人须按要求填写“好婆媳、好妯娌、好邻居”申报表,经村委会审核后符合评选条件的,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择优报送乡宣传办。各村推荐“好婆媳、好妯娌、好邻居”各类均不少于1名,多者不限。

      3、评选表彰(9月30日前)

      乡宣传办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村报送的“好婆媳、好妯娌、好邻居”候选人进行评审,并评选出“好婆媳、好妯娌、好邻居”各5名予以表彰。

      三、工作要求

      1、深入挖掘典型。各村要深入群众发现典型,挖掘典型,把先进事迹“挖”出来,把好的典型“树”起来,充分展现出榜样的力量,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向典型看齐,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真正推荐出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典型,确保评选质量,切实发挥此次评选活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3、及时报送材料。各村于9月20日前向乡宣传办提交眉山乡“好婆媳、好妯娌、好邻居”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邮箱:ms5698@126.com。联系人:李婷婷;联系电话:86428539。

      附件:眉山乡“好婆媳、好妯娌、好邻居”申报表

     

     

     中共眉山乡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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