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9-0101-2020-00009
- 备注/文号:眉政〔2020〕44号
- 发布机构:眉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6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扎实推动我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泉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口普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泉人普办〔2020〕2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南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南政文〔2020〕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眉山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吴爆然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黄少华 副乡长
刘昭辉 眉山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燕婷 乡党政办副主任
黄俊超 乡卫计办主任
周海峰 乡卫计办干事
连志亮 乡财政所总会计
孙雅鸿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余友忠 乡劳保所工作人员
王明奇 乡民政办负责人
叶谋城 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洪柏苑 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干事
洪宏伟 乡村镇站负责人
各驻村工作队队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村主任、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泉州市、南安市有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领导和实施我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叶谋城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从卫计办、民政办、派出所、劳保所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到办公室工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眉山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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