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9-0101-2020-00006
    • 备注/文号:眉政〔2020〕25号
    • 发布机构:眉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5
    眉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15 19:17

    各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

      《眉山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眉山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南安市统一部署安排,眉山乡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的指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企业主体”的原则,以房屋安全为整治重点,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村一企,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市事故隐患进行“大抄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和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方面

      整治重点:1.是否取得相关许可;2.是否开展风险评估;3.是否开展隐患排查;4.是否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5.是否堵住消防“生命通道”;6.是否存在地质灾害点;7.建筑主体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责任领导:黄紫教党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乡卫计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村镇站、安办

      (二)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整治重点: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2.“四无”房屋,无审批手续、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房屋;6.医院、学校、福利院、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酒店、宾馆、旅社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7.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房屋;8.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房屋;9.辖区内钢结构房屋无审批违建、无资质施工、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未进行维护,主体结构不符合安全条件等情况;10.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的;11.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的,不遵守高空作业规程、车辆管理不到位的;12.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13.气站无证经营燃气;14.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15.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

      责任领导:李志廉统战委员

      牵头部门:乡村镇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乡安办

      (三)危险化学品方面

      整治重点:1.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2.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4.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5.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6.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

      责任领导:刘艺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乡安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

      (四)消防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整治重点:1.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和违规用火等问题;2.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餐饮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3.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4.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5.“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6.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情况;8.查处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9.缺少安全装置,或者安全装置失灵的;10.使用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11.民爆行业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责任领导:刘艺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乡安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

      (五)森林防火方面

      整治重点:1.林区单位、企业以及森林经营者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2.林区电力线路、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居民点等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3.消防物资贮备是否落实;4.基层干部、消防队伍是否进行培训;5.村护林员队伍是否健全、是否到岗履职;6.祭祀、旅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各类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李志廉统战委员

      牵头部门:乡林业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乡安办

      (六)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整治重点:1.加强客车、返工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水泥罐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2.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3.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和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加装太阳伞、不按车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周良材副乡长、刘昭辉派出所所长

      牵头部门:乡道安办、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

      (七)工业企业、重点工业项目及商贸企业方面

      整治重点:1、信息化行业(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有关信息化行业)非法违法经营行为;2.工业企业工艺设备和生产流程属于淘汰限制类,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3.企业的消防安全设施、消防控制室、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安全出口、安全门以及安全指示标志、消防控制室报警设备、防火卷闸门等应急设施;4、企业消防制度、安全生产人员上岗资格证等方面,5、飞地工业项目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责任领导:黄少华副乡长

      牵头部门: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

      (八)商贸经营主体方面

      整治重点:1.商场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等商贸经营主体安全管理不到位;2.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和违规用火等问题;3.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餐饮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急处置能力不足;4.建筑主体结构不符合安全条件,违规新、改、扩建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刘艺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乡食安办、金淘市监所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

      (九)校园安全方面

      整治重点:1.校区范围内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情况;2.开学前水电设备、消防设施、食堂卫生、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安全准备工作;3.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4.落实校车许可审批和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校车安全管理职责,严厉打击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打“黑校车”;5.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驶线路及学校周边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6.普及和宣传有关交通、消防、用电、地震、气象等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落实情况。

      责任领导:黄宝佳宣传委员

      牵头部门:乡教育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乡安办

      (十)文化娱乐旅游及宗教活动场所方面

      整治重点:1.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游戏场所、网吧、演艺场所等人员密集文化娱乐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防火措施不落实、消防通道不畅通,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营业期间进行设备维修、电气焊、油漆粉刷施工以及超负荷用电,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等问题;2.景区消防安全、景区及景区周边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流量管控等方面问题;3.文物建筑特别是宗教寺庙防火、防盗、防雷设施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4.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5.违规燃灯、烧纸、焚香问题;私搭乱建棚、房问题;6.违章动用明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值班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黄紫教党委副书记、黄宝佳宣传委员、李志廉统战委员

      牵头部门:乡文体旅游办、乡统战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乡安办

      各牵头单位要对以上方面的整治工作制定细化方案,严于要求,迅速组织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原则上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个别行业领域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各生产经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厂房、厂区宿舍、酒店、商超、医院、福利院、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全面进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其所有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村要组织对辖区内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所有厂房、厂区宿舍、酒店、商超、医院、福利院、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全面摸排,督促其所有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各级各有关部门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4月30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4月1日至5月31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迅速扭转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在全乡范围内迅速开展房屋安全等所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开展暗查暗访,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层层传导压力;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切实纠正个别部门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部门和人员,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四)强化督促整改力度。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统筹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展,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对于企业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上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对依照规定属于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要纳入联合惩戒对象,依照规定属于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的问题,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各部门执法人员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和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检查时,要严格按照防疫防护标准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到企业检查时也要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个人自身安全。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村委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各个行业整治推进情况,及时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及时向乡安办报送情况。各村委会须要求检查的企业或者单位签署承诺书(附件1),一式两份,送一份乡安办备案;并于每周四报送汇总表(附件2)及检查记录表(附件3),同时检查的图片打包发送到邮箱。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2.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汇总表

      3. 眉山乡____ 村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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