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9-0101-2019-00003
    • 备注/文号:眉政〔2019〕11号
    • 发布机构:眉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24
    眉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乡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9-02-01 15:14

    各村党支部,各单位:

      《眉山乡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经党政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眉山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眉山乡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南安市春运工作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特制定《眉山乡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乡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副书记刘艺任组长,乡派出所所长刘昭辉任副组长,负责春运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乡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春运应急工作的日常工作及负责外出农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二)主要职责

      乡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春运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乡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2、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向乡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信息,协调组织对滞留人员的安置和救助工作。

      3、派出所。负责维护辖区内治安管理,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负责客运站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制进出客运站的各种车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扰乱交通秩序等行为,严厉打击无牌无照酒驾行为。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做好滞留旅客的疏运和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街道的整治,对乱摆乱放、乱停乱占行为予以制止,规范秩序,保障交通的畅通。(联系人 :李志超,15392216058)

      4、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春运政策、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及时发布相关春运动态,引导旅客理性出行;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联系人:陈美珠,15905961027)

      5、眉山卫生院。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做好各类流行疾病的防疫工作;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人员;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负责客运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联系人:陈雅芳,15396635818)

      6、民政办。负责安排好贫困群众生活,做好辖区内尤其是各交通枢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王明奇,18965519678)

      7、眉山学区。负责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监管,妥善做好学生寒假归家返校工作,安排一定的场地作为应急安置点。(联系人:石佳水,13959764934)

      8、乡劳动保障所。负责对农民工流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积极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联系人:陈美珠,15905961027)

      9、农办、水利站。负责安排好冬闲时节农田、水利建设,防止农民工集中大量盲目外出。(潘国芳,13675981282)

      三、应急响应行动

      (一)当因交通状况导致旅客大量滞留,交通正常秩序出现混乱的紧急情况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按“属地原则”,所在辖区村委会立即向乡春运办报告,并立即实施本单位应急预案。乡春运办加强24小时值班,各成员单位随时待命。

      2、乡春运办组织力量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协调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对各进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3、乡春运办负责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

      (二)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情况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要立即向乡春运办报告,由春运领导小组组织干部、派出所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闹事人员和其余故意破坏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派出所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四、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有关单位、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因贻误时机没有按时完成任务造成后果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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