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9-0101-2018-00002
    • 备注/文号:眉委办〔2018〕45号
    • 发布机构:眉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0
    关于调整眉山乡乡村两级“河长”及挂钩责任人的通知
    时间:2018-12-13 14:52

    各党支部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眉山乡水体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鉴于人事调整,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对眉山乡乡村两级“河长”及挂钩责任人进行调整,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附件:1.眉山乡乡村两级“河长”及挂钩责任人名单

      2.眉山乡各村辖区内重点管理溪渠库塘分布情况表

     

     

      中共眉山乡委员会办公室 眉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