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9-0101-2018-00002
- 备注/文号:眉委办〔2018〕45号
- 发布机构:眉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0
关于调整眉山乡乡村两级“河长”及挂钩责任人的通知
时间:2018-12-13 14:52
各党支部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眉山乡水体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鉴于人事调整,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对眉山乡乡村两级“河长”及挂钩责任人进行调整,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附件:1.眉山乡乡村两级“河长”及挂钩责任人名单
2.眉山乡各村辖区内重点管理溪渠库塘分布情况表
中共眉山乡委员会办公室 眉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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