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9-0319-2018-06824
- 发布机构:眉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30
1、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保护发展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工程(二期) 于2018年11月23日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福建省恒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领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新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70.4682万元 |
70.4682万元 |
70.4682万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质量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胡侨木 |
林祖强 |
黄云鹏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闽235080921081 |
闽235081027822 |
闽235080919568 |
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3、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即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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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闽中园林有限公司
|
废标处理 |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4.1.9条款,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林美香、黄晖、丁丽珍
7、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 2018年11月28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眉山乡人民政府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办公地址:南安市眉山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18759454880 ;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 (电子签名)
办公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祥街远南商务大厦四楼402
邮政编码:362300,联系电话:0595-28191333
联系人:小陈
9、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 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电话: 0595-68900576
日期: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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