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3-0101-2025-00020
    • 备注/文号:南委美工〔2025〕54号
    • 发布机构:中共南安市委美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2
    中共南安市委美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2 16:28

    各村(社区)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无偿献血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福建省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南委办发明电〔2025〕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街道202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情况

      2024年,我街道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无偿献血工作稳步推进。各村(社区)、街道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有序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全街道累计无偿献血673人次,完成南安市下达的年度无偿献血计划。

      二、统筹做好202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南委办发明电〔2025〕6号)文件安排,下达我街道2025年公民无偿献血计划为千人口献血率达到9.6%(计788人次)、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4.96%(计245600毫升)。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完成202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计划(见附件,人次及毫升两项计划均需完成)。

      (二)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献血人员的落实,采血现场的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各村(社区)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情况将作为年底村级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对无偿献血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底党工委、办事处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2.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社会健康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献血,各单位党员要自觉当好表率;城乡居民农民以及企业的本地或外来职工都有履行献血的义务,应鼓励他们参加无偿献血。高等院校要将无偿献血活动纳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范畴,组织动员广大在校学生参与无偿献血。按照原卫生部每次献血200毫升向400毫升转变的要求,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动员大多数献血者每次献血300毫升,鼓励每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无偿献血者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3.根据上级统一要求,除电力系统、市场监管系统外,市区各垂直单位驻本街道基层所、站和教育、卫生系统人员的无偿献血工作由属地统一安排,希望今年各单位务必提高对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无偿献血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计划表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我街道统一的无偿献血活动。

      4.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1号),持续推进“团体献血和个人献血相结合”无偿献血工作模式,推动团体集中无偿献血和个人自发参与无偿献血协调发展。要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无偿献血的组织和协调,充分发挥献血屋作用,鼓励各村(社区)组织辖区居民错时、错峰到献血屋献血,提高献血屋使用率,推动提升全市血液募集能力。

      5.各单位要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根据《南安市财政局、卫健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无偿献血有关补贴的通知》(南财〔2019〕75号)精神,我市干部、职工参与有组织无偿献血的,所在单位可给予每人次不高于500元的补贴。

      同时要加强管理,提升服务献血者能力,落实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优惠政策。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临床用血费用直免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发明电〔2020〕463号)精神,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亲属(指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用血),可在用血医疗机构通过福建省临床用血费用直免系统,按要求向用血医疗机构提交材料后,由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减免标准按照《福建省献血者及其相关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标准》执行(若政策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三)有关事项

      1.献血对象:健康适龄的公民,年龄:18—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参加无偿献血者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2.献血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8:30—11:30,15:00—17:00。

      个人也可自行到市医院江北院区(新院区)二楼献血屋献血(工作日上班)。

      3.献血地点:闽南科技学院美林校区图书馆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无偿献血,自觉遵守秩序。

      5.2025年度无偿献血计划(见附件),其中村(社区)计划数包含辖区内企业计划数,由各村(社区)统筹安排。各企业由各村(社区)负责通知及督促。

      附件:美林街道2025年度无偿献血计划、时间安排表

     

     

     中共南安市委美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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