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3-0101-2020-00024
- 备注/文号:美办〔2020〕4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8
各村(社区居)委会、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南政文〔2018〕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街道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街道、村两级路长。街道设立街道路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吴火连担任;各村设立村路长,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详见附2)
街道、村路长为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总负责人,具体落实资金筹措,组织督查辖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二、建立组织协调机构。街道办事处设立路长办公室,路长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办事处分管交通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交通干事、财政所、国土所、执法中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详见附件1)。办事处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村级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落实街道路长的工作部署和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处置;具体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以及督导、考核和激励问责具体工作;负责乡村道专管员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专管员管护职责、聘用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建立每月考核的考评机制,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三、稳步推进路长制实施。2019年起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覆盖街道、村的路长组织体系,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2020年,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各单位应认真总结实施经验,推动“路长制”不断完善。
附件:1.美林街道农村公路镇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名单
2.美林街道农村公路村级路长名单
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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