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3-0101-2019-00027
- 备注/文号:美办〔2019〕93号
- 发布机构:美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8
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直属单位:
为有效控制“四害”孳生、繁殖,降低“四害”密度,防制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等传染病发生与流行,市爱卫会决定在近期开展全市第一轮除“四害”统一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为确保本次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将统一行动日期定为5月25-31日,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宣传氛围。利用广告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品、至善美林公众号等方式在统一行动期间做好“除四害”宣传工作。
2. 环境整治,各村(社区)、街道直属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统一行动前监督、指导辖区各社区、单位落实好孳生场所清理整治,市政部门应加强环境清理力度,确保统一消杀药品投放的效果。
3. 药品采购,街道各村社区积极采购消杀药品,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通过药品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同时应注意采购合规有效的消杀药品(要求销售方提供齐全“三证”,即农药生
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被查),可参照市区2019年公开招标的药品自行采购(详见附件)。
4. 规范药品安全管理,做到有验收入库、药物领取库存记录,规范药物消杀投放,确保人畜及食品安全。
5. 单位协调,5月25-31日城区除四害消杀服务队将对市区中小学校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现场消杀,请学校做好环境整治并安排专人配合,通知门岗保障进出方便。
6. 消杀期间,街道爱卫办、街道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负责督导药品购买分发、入户各片区督导并做好督导整改和做好整改记录报送备查。除四害期间精选工作情景图片保存备查并发送爱卫办邮箱:mljisheng@126.com
7.各村社区应于6月10日前将《除四害药品分发登记表》《督导登记表》复印报送爱卫办存档。
8.除四害工作列入各村科学发展观考评,街道爱卫办根据各村工作督导情况进行总结。南安市爱卫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街道各村爱卫工作抽查考核。
附件1:2019年城区除四害招标采购目录
附件2:非市区村药品需求测算表
附件3:美林街道 村(社区)除四害药品分发登记表
附件4:2019美林街道除四害各村督导登记表
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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