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3-0101-2019-00024
    • 备注/文号:美办〔2019〕89号
    • 发布机构:美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7
    美林街道办事处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19-05-20 09:10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小学、各独立园、各附设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19〕2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现就2019年秋季我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群众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对象:

      1、美林中心幼儿园(公办中心幼儿园、南安市示范性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心园)主要招收美林社区、南美社区的适龄儿童。

      2、溪州园(公办幼儿园)主要招收溪洲村、珠渊村的适龄儿童。同时,应本着“相对就近,方便家长”的原则,尽量满足暂住在溪州村、珠渊村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小学附设幼儿园的招生对象:

      1、美林中心小学附设园主要招收李西村、白沙村的适龄儿童。

      2、美林第一小学附设园主要招收溪州村、珠渊村的适龄儿童。

      3、玉叶小学附设园主要招收玉叶村的适龄儿童。

      4、珠溪小学附设园主要招收溪一村、溪二村的适龄儿童。

      5、金枝小学附设园主要招收金枝村的适龄儿童。

      (三)其他对象:

      不在以上幼儿园招生内适龄儿童,可选择服务区域的民办幼儿园。符合规定的驻南安现役军人子女及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驻南安引进人才子女,需在8月1日前向美林中心小学提出申请,由美林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入园。

      三、招生时间:

      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宣传动员等工作,特别是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弱势群体的摸底,确保适龄儿童能100%的入学。

      1、6月22日—7月5日,各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摸底登记工作。

      2、8月1日,各幼儿园在划定的招生区域内张贴招生通告。

      3、8月21日—8月25日,各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编班工作。

      四、招生办法:

      1、报名时家长应提供材料:户口簿、居住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等有效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入园通知单)等。

      2、中心园在完成服务区域内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利用剩余学位自主扩招部分适龄儿童。同时,中心园应立足农村教育实际,扎实开展面向0—3岁婴幼儿家长的早教咨询工作,积极探索早教活动的有效途径。

      3、8月28日前各幼儿园应公示招生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并将招生对象名单报送美林中心小学。家长如果对招生对象名单有异议,可在8月30日前向美林中心小学(电话:0595--86289738)投诉反映。

      4、各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应尽量方便家长工作,为适龄幼儿就近入学提供方便,共同营造和谐的招生氛围。

      五、收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及学前班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2、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并将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六、招生要求:

      1、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2、各幼儿园要规范幼儿园(班)的招生行为,办事处将通过媒体向群众公布正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名单,引导幼儿到公办园或有办证的民办幼儿园入园,防止出现虚假宣传及不择手段争抢生源等违规行为。

      3、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5人。

      4、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幼儿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公办幼儿园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做到一生一档),审核人员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以示负责。

      5、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入园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6、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