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3-0101-2019-00015
    • 备注/文号:美办〔2019〕53号
    • 发布机构:美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9
    美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美林街道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29 16:32

    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高处作业领域的安全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遏制我街道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美林街道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美林街道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街道高处坠落事故在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中所占比例较大,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为了进一步规范高处作业领域的安全行为,强化建筑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态势,街道安委会决定组织开展全街道范围内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即发现、即制止、严整治、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企业、施工和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着力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建立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态势,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围绕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持证等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高处作业环节加强监督检查,集中解决高处作业存在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及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规范高处作业审批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完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坚决制止“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三、整治日期、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二)整治范围:全街道建筑施工(安装、修缮、清洁)、维修维护、安装施工、装饰施工、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场内机动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供配电系统涉及高处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民房建筑施工等。

      (三)整治内容:

      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2、是否按规定在高处作业前就现场环境和施工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是否结合工程特点,对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因素进行辩识,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防范。

      4、是否按规定对高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审批、现场安全措施确认和安全监护。

      5、涉及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从事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持身体健康证明;是否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等病症,以及疲劳过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绪低落、饮酒后的人员高处作业。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不准在六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大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的措施。

      8、是否对外包单位的资质以及外包单位高处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是否督促外包单位高处作业人员严格按规定实施作业。

      9、临边、通道、洞口防护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0、攀登与悬空作业中使用的登高、攀登、防坠落设施是否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明确,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1、严厉打击“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泉州市及南安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本村(社区)、本部门单位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目标、任务、人员、时限,明确责任措施,把整治抓紧抓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坚持严格执法。各村(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全面开展高处作业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掌握本辖区、本单位存在高处作业的风险点、危险源,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管理力度,对未办理高处作业审批、聘请没有施工资质机构、聘用没有高处作业施工专业技能人员进行维修维护保养或其他高处施工作业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停业整顿;对没有施工安全方案、没有安全防护措施、项目主体责任未落实(包括发包与承包、出租与承租的安全责任未明晰)、现场监管不到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高处作业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一律给予上限处罚;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一律“零容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措施,对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大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宣传教育力度;可参照《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十条重点安全措施》(详见附件)强化本单位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工作措施,并在作业现场和宣传栏明显的位置张贴《高处作业“十不准”》宣传海报,充分利用微信、短信、QQ、LED显示屏、宣传橱窗、宣传横幅等各类宣传载体,积极营造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声势;督促企业针对高处作业易发、多发的岗位、时段,开展全员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高处坠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各企业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杜绝违法违规的高处作业行为,要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实现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作业行为和管理规定标准化,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逐步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降低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高处坠落事故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请各村(社区)、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做法和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取得整治实效,并分别于2019年4月13日、2019年11月8日前将本村(社区)、本单位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街道安委办。

      联系人:黄佳龙,邮箱:mlab8826@126.com

      附件: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十条重点安全措施

            2、高处作业安全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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