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3-0101-2019-00014
    • 备注/文号:南委美工〔2019〕33号
    • 发布机构:美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5
    美林街道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3-26 15:58

    各党支部(党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全省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闽委宣〔2019〕8号)、《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关于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泉委宣〔2019〕22号)要求,为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我街道的推广运用,进一步在全街道兴起“大学习”热潮,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是实现“有组织、有管理、有指导、有服务”学习的有益探索,是满足互联网时代人们多样化个性化便捷化学习需求的创新举措。要充分认识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确保在4月1日前实现街道所有党员全覆盖。

      二、工作举措

      1.开展培训部署。组织召开全街道“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进培训会,详细介绍学习强国平台的内容、作用和强大功能,同时将具体工作任务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部署。

      2.全面宣传发动。以党支部(党委)为基本工作单元建立微信工作群,以点带面,将推广工作全面铺开,并通过美林街道微信公众平台“至善美林”对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宣传,制作流程图进行释疑解惑。

      3.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学习管理员队伍,要求各党委、党支部配有1名以上学习管理员,学习管理员要做好组织和辅导工作,并根据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单位全体成员下载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把学习、供稿、网评、组织管理工作贯穿整个推广进程中。

      4.全面完成注册。3月25日前街道全体职工干部及各村(社区)两委完成注册并纳入街道组织架构学习管理,4月1日前街道所有党员全部完成下载注册,并逐步吸收群众下载使用。

      5.抓好督促检查。按照中宣部“每日统计、每周汇总、每月通报”制度,街道将定期对各村、社区及机关单位学习使用情况、学习积分、供稿用稿等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从四月份开始,由街道宣传办定期汇总学习使用及党员覆盖情况,每月通报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排名情况,根据通报结果,在党员全部覆盖的基础上,人均学习积分达到30分以上且排名前五名的党(总)支部年底村级绩效考评总分加0.5分,全年累计最高分3分;通报排名后五名党委(党支部)每次扣0.5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美林街道“学习强国”平台推进领导小组,美林街道党工委书记黄立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黄天福任常务副组长、宣传委员黄绵绵任副组长,各党支部(党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街道宣传办,由李冰心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党支部(党委)、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一名干部具体负责日常推广使用工作。

      2.加强督查考核。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神文明创建和党员干部学习考核,强化刚性约束。各村(社区)、各单位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情况将纳入村级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平时将加强督促检查。

      3.及时总结经验。注重总结“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宣传推广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全街道党员干部群众利用平台开展学习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确保学习推广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

     

     

      中共南安市委美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