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7-0101-2020-00030
    • 备注/文号:南乐政〔2020〕60号
    • 发布机构:乐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7
    乐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峰镇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03-27 16:03

    各村委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乐峰镇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0年12月19日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镇安办。

     

     

     乐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峰镇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南安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安委〔2020〕6号)的要求,深刻汲取欣佳酒店楼体坍塌事故教训,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1.持续深入开展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1月23日就“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村各部门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开关,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各村,市属镇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2019年各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渔业船舶、房屋及建筑施工安全等专项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深入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开展“回头看”,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镇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推动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中共乐峰镇委员会 乐峰镇人民政府印发<乐峰镇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加强专项督导,适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2020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各有关部门按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落实)

      4.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规划设计。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乐峰镇“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推进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进一步推动落实2020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实现规划目标。(镇安委办、项目办牵头,镇道安办、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乐峰派出所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创新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个责任”落实。切实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各项责任措施。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按照省、泉州市、南安市和我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实行分区分类、精准施策、有效服务、一企一策差异化指导复工复产。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班班见领导”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持一事一处理,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等偏激和极端做法。(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运用信息化技术、专家咨询服务、点对点现场指导等手段创新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服务和安全防控措施落实,严防企业因赶工期、超能力生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酒精等消杀类危化品企业安全服务,严厉打击非法配制、运输、销售消毒剂行为,指导企业加强消杀环节安全管理,严防消毒剂使用储存不当引发事故。采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做法,集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巩固提升好的经验做法。全面总结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注重举一反三,探索人员密集型企业、场所等遇突发事件人员疏散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中安全监管应急机制,同时大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织牢织密织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8.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挂牌督办等“组合拳”,推动《乐峰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我镇贯彻意见落到实处。(镇安委办、镇消防办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9.持续推动领导挂钩安全生产重大问题。2020年度再收集汇总一批南安市和我镇两级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落实领导挂钩督办,推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有效整改、重大风险有效管控。继续推进重大危险源督长制。(镇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10.推动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南安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生机制。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等激励措施,提高企业创建的内生动力。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加强市属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发挥镇属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镇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深入排查隐患,健全预防控制体系

      12.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梳理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重大风险点,并进行分级管控,镇、镇直行业部门、村、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本级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台账,列出管控措施,并实施具体管控,同时将重大风险点列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增加检查频率,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各村、各有关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13.全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抓紧制定并实施我镇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启动搬迁改造项目的验收销项工作,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深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灰犀牛”风险。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镇安委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道安办、环保部门,乐峰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加大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的企业和车辆,对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加强生产准入管理,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查“百吨王”以及大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持续深化渣土车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客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开展全市道路沿线开口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镇道安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监所、文体旅部门、村镇站,乐峰派出所、梅九公路站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治理。在房屋市政、建筑施工、公路、水利、电力、建筑安装等建设工程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强化执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切实落实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员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镇村镇站、道安办、水利工作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梅九公路站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全面开展房屋安全整治行动。深刻汲取欣佳酒店楼体坍塌事故教训,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整治行动,通过拉网式摸底排查、隐患处置,切实解决房屋安全问题,化解一批历史存量“两违”建筑,新增“两违”一律拆除,坚决遏制房屋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擅自改变建筑功能牟取非法利益等现象。(镇村镇站牵头,镇综合执法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乐峰派出所、国土资源管理所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深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矿山非法开采现象,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现象。加强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落实情况 (乐峰国土资源管理所牵头, 各村、镇安监站、环保部门,乐峰派出所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标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并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等。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予以查处,情节恶劣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镇消防办、村镇站、综合执法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安监站,乐峰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再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推进“智慧消防”工作,推广运用先进实用的安全科技手段,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加强森林防火,实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严格野外用火审批管理。(镇消防办、教育部门、文体服务中心、旅游部门、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卫计办、市监所、林业工作站、安监站,乐峰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改,抓好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整治。加大打击 “黑气”力度,持续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推进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镇村镇站、市场监管所、道安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乐峰派出所等分工负责)。强化冶金等工贸行业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镇安监站负责)。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渔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镇安监站、道安办、市监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旅游部门,乐峰派出所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21.扎实排查治理城镇道路塌陷隐患。部署推动全面梳理排查湿陷性黄土区域、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地下人防工程影响区域主要道路,对发现的塌陷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加大道路及沿路地下管道巡查及管理力度,发挥好城镇网格管理员作用,鼓励采用探地雷达等科技手段开展空洞探查,及时研判隐患,制定方案整改。进一步完善城镇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镇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镇村镇站、道安办,乐峰派出所、梅九公路站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镇等示范创建。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规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城镇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和水平(镇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深入推进公路工程、农机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镇道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梅九公路站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构建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2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制度。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形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智慧大脑”。完善我镇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升级改造应急指挥骨干网络,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接入的技术支撑工作,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监管”等新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镇安委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突出发现和解决本质问题,跟踪评估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镇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制度。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推进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合理制定安排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做好资金装备保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镇安委办、村镇站、财政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

      25.持续推进科技兴安强安。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推动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的接入,推进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开展事故风险隐患分析。推进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镇安委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办、科协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6.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推进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结合综治网格,划分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示意图,明确镇、村、单元三级网格工作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摸清辖区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底数,组织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建立并落实“网格员”激励措施。(镇安办牵头负责)

      27.发挥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作用。建立健全“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推进举报奖励政策的落实。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与当地产业、企业类型相适应的专家长期入驻,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做好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服务,建立全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探索推进全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落实《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方案(试行)》,严格落实激励约束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镇宣传部门、安委办、财政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8.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三年专项行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鼓励普通国省道设置中央隔离设施。(镇项目办、道安办、村镇站、气象服务站,乐峰派出所、梅九公路站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9.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建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隧道等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指导地方加强园区、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增设完善防火隔离带、瞭望塔、停机坪、水源点等基础设施(镇安委办、项目办、财政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道安办、林业工作站,乐峰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进一步抓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宣贯培训,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0.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海西安全发展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村级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健全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大力实施《乐峰镇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制度。(镇宣传部门、安委办、团委、工会、教育部门、财政所、社会保障事务所,乐峰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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