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7-0101-2019-00110
    • 备注/文号:南乐政〔2019〕200号
    • 发布机构:乐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6
    乐峰镇人民政府转发省安办关于深刻汲取福建海运“金海翔”号货轮“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26 17:25

    各村委会,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福建海运“金海翔”号货轮“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9〕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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