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7-0101-2019-00101
    • 备注/文号:南乐政〔2019〕181号
    • 发布机构:乐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4
    乐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公路桥梁安全和隐患点段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24 16:20

    各村委会:

      根据南路办〔2019〕6号《关于印发〈南安市群养公路桥梁安全排查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南道安办〔2019〕54号《关于及时报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工作情况的通知》,决定再次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公路桥梁安全及隐患点段排查活动,请各村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排查活动:

      一、桥梁安全排查。各村要在2019年11月20日之前负责完成对本村范围内的乡道、村道公路中小桥梁进行排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照所附文件《桥梁隐患排查现场记录表》和《群养公路桥梁安全排查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情况表》的要求进行登记,并上报镇道安办。

      二、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各村要在10月28日之前负责完成对本村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交叉路口、临水临涯路段、四车道以上未设置路中隔离栏和发生过亡

      人道路交通事故路段的排查,并根据所附《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情况表》进行登记,并上报镇道安办。

      各村各单位完成排查后,要按照所附的上述文件要求,做好整改和巩固提高成果的工作。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三上午下班前要向镇道安办报送工作小结及相关报表,重点体现工作措施和成效。

      联系人:黄俊发,联系电话:13559418937。

      附件:1、南路办〔2019〕6号《关于印发〈南安市群养公路桥梁安全排查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2、南道安办〔2019〕54号《关于及时报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工作情况的通知》

     

     

     乐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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