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6-0101-2019-00027
    • 备注/文号:罗政〔2019〕187号
    • 发布机构:罗东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8
    罗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19 10:15

    各村(居)委会、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19 〕2号)文件精神,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现就做好2019年秋季我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罗东镇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罗东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景统

      副组长:肖连发、潘育泉

      成 员:陈少妹、李春发、侯锦水、黄建宁、黄益民、刘国金、黄田金、黄燕玲、刘小山、黄田锋、黄千山、李剑来、刘木山、黄金土、刘水建、黄小春。

      二、招生原则

      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群众的适龄幼儿入园。

      三、招生对象

      招收本镇户籍或暂住(居住)在本镇且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昌财幼儿园第一批招生对象:罗东镇维新村、银河新城业主(应为一套仅登记一户主)、市镇直机关的适龄儿童、政策性照顾对象(指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生活的符合南招考委〔2019〕2号文件规定的军人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和侨籍的适龄儿童)、源昌公司的适龄儿童、以及罗东镇相关项目征迁户中,以下四种对象的3周岁儿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即罗东大道建设项目用地拆迁户、昌财学村、湖滨南路、童昌医院建设项目用地已签约的征迁户的适龄儿童。

      2.昌财幼儿园第二批招生对象:如果昌财幼儿园招收第一批招生对象后还有剩余学位,进行扩招第二批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银河社区务工或经商的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工商营业执照、暂住证或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前)。如果登记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由学校抽签派位确定招收对象。

      3.各附设幼儿园招收原中心校划定的本校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4.各民办园优先招收本村区域内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

      1.昌财幼儿园第一批招生对象的报名时间为8月5日,第二批招生对象的登记报名时间为8月15日。

      2.其他幼儿园登记报名时间由各幼儿园自行确定。

      五、招生办法

      1.昌财幼儿园第一批招生办法:

      (1)罗东镇维新村适龄儿童:

      ①招生对象的认定:招生对象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且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②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预防接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昌财幼儿园报名,经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2)银河新城业主适龄儿童:家长持居住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到售楼部登记,由售楼部登记汇总,相关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于8月1日前送达学校,届时凭登记名册报名。

      (3)市镇直机关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单位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昌财幼儿园报名。

      (4)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儿童:按照南招考委〔2019 〕2号文件精神执行,家长持相关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昌财幼儿园报名,经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5)罗东镇相关项目征迁户中,以上四种对象的3周岁儿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家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南安市罗东镇相关项目“征迁户入学”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汇总后送罗东镇政府相关部门登记校对汇总后由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于8月1日前送达学校。家长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届时凭登记名册报名。

      (6)源昌公司的适龄儿童:家长到源昌公司登记汇总造册,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于8月1日前送达学校。家长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届时凭登记名册报名。

      (7)8月8日学校公示招收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8月10日前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2.昌财幼儿园第二批招生办法:

      (1)公布学位

      昌财幼儿园公布第二批招生对象学位时间为8月12日,并上报中心小学备案。

      (2)报名材料

      父母一方在银河新城务工的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商营业执照、暂住证或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前)报名登记时应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幼儿园“就近入学”申请表》、幼儿预防接种证明、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明)、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

      (3)报名审核

      第二批招生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幼儿园现场报名,缴交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4)公示名单

      昌财幼儿园公示符合第二批招生对象名单的时间为8月17日-20日,家长如对第二批招生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园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5)招生办法

      昌财幼儿园先招收第一批招生对象适龄儿童;如果招收第一批招生对象后学园还有招生学位余额,再招收第二批招生对象,如果登记报名人数超过该园招生学位余额,由学园通过抽签派位确定招收对象(剩余未被招收的适龄儿童,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周边幼儿园就读)。

      (6)派位时间

      派位时间为8月25日,派位后第一时间公示确定招收符合剩余学位条件对象名单,并上报中心小学备案。

      3.其他幼儿园招生办法由各校园依据“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原则制定。家长持户口簿或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报名。

      六、收费标准

      1.公办性质幼儿园及学前班收费标准按照市发改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2.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同时将收费标准报送罗东中心小学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

      七、招生要求

      1.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2.各园要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虚假宣传及不择手段争抢生源等违规行为。

      3.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5人(如果个别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应招的适龄儿童超过招生计划数,经报罗东中心小学同意后,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计划,确保服务区域内应招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园),不得招收不满三周岁的幼儿入学,不得跨服务区域招生。

      4.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幼儿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在招收剩余学位招生对象抽签派位时,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有关领导和校长代表、家长代表参加,实行公开派位,以保证派位的公开、公正、合理。各幼儿园要建立完整的适龄儿童学籍材料,如实向中心校上报招生数和适龄儿童学籍材料。

      5.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入园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6.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附件:1.罗东镇2019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计划

            2.罗东镇公办性质幼儿园名单

            3.罗东镇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

            4.南安市罗东镇相关项目“征迁户新生入学”申请表

     

     

      罗东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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