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6-0101-2019-00006
    • 备注/文号:仑政〔2019〕29号
    • 发布机构:仑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4
    仑苍镇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03-18 11:53

    各村委会、“一城三园”:

      现将《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务必按文件要求,督促各自辖区内的保洁公司严格执行。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转发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闽建管〔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务必按文件要求,督促各自辖区内的保洁公司严格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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