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3日)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根据实际,编制《柳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取柳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机构
柳城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工作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柳城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86352022
电子邮箱:dzb86352022@163.com
传真号码:0595-86365022
邮政编码:362300
(二)政府信息的分类
根据新《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要包括政策文件、机构职能、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突发公共事件、公务员招录及其他法定要求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渠道
1、“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zwgk/zfxxgkzl/xzjdgk/
2、官方微信公众号“和美柳城”政务新媒体:
3、南安市档案馆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南安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档案综合楼2楼查阅室
联系电话:0595-863814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冬时令);夏时令下午办公时间为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南安市图书馆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2号南安市图书馆2楼查阅室
联系电话:0595-8626519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冬时令);夏时令下午办公时间为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政务公开栏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南大路63号柳城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1号楼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对面
6、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信息查询区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南大路63号柳城街道办事处1号楼107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四)编排体系
柳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编排体系主要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成文日期、文号等内容。
说明:
1.索引号: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年度信息流水号组成。
2.信息名称:政府信息的标题。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
4.生成日期: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5.文号:政府信息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本街道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柳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办公地址:柳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86352022
电子邮箱:dzb86352022@163.com
传真号码:0595-86365022
邮政编码:3623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做好记录。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信函(邮寄)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柳城街道办事处”专栏下载《申请表》(点击下载),准确、完整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通过邮寄或信函提交给受理机构,收件人请填写“柳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收件人地址请填写“南安市柳城街道南大路63号柳城街道办事处1号楼106党政综合办公室”,收件人联系方式请填写“0595-86352022”,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柳城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网站(跳转至申请页面)的信息依申请公开,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将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柳城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申请的处理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受理机构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受理机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属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是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本机关将书面征求第三方或其他行政机关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第2点规定的期限内。
5.申请的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6.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点击查看)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南安市所辖乡镇街道及政府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5-86383736,通信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邮政编码:362300)或者相关政府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