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1 07:4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本级政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街道办事处,邮编:362300,电话:86352022,传真:86365022,电子邮箱:dzb8635202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街道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按时按规范在线上和线下各类渠道公开政府工作信息,确保“高效、及时、全面”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街道办事处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其他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来,我街道进一步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扩展面向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便民窗口及“和美柳城”微信公众号上建立公开申请渠道,最大程度方便群众申请。2023年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共有111条,共收到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情况

      我街道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政联席会议日常议程,常态化研究优化信息公开各方面事项。一年来,我街道采取优化工作组和工作人员、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校对机制等方面的有效措施对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进行强化。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建立高效有序的沟通协调机制优化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全面、有序。二是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从各职能部门拟稿源头确保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有效落实,进一步强化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做到每一份公开的信息均符合规范,万无一失。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审校机制,通过整合各有关部门骨干形成审校工作组,对每一份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和校对,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存在任何错漏。四是建立内部督查制度,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梳理形成工作清单,每月由党政办、纪工委、宣传报道中心组成信息工作督查组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督促工作落实到位。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街道目前结合线上、线下建有全面、完善、高效的信息公开平台格局,一是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服务,在便民服务中心和党政综合办公室布置信息公开查阅点;二是在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内建设有政务公开栏,并完善全面设置了各类信息专栏,以月份、季度为周期针对群众关注的信息进行更新;三是在15个村(社区)均依托村务公开栏建设有实体信息公开栏,每季度由信息公开督查组逐村检查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情况;四是设置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工作热线,专线接线人员由各值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进行培训负责接听,确保热线24小时畅通;五是依托“和美柳城”微信公众号建立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在公众号上建立公开渠道入口供给群众“掌上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街道抽调党政综合办公室、纪工委、宣传报道中心、党建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小组,根据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分类分批以月为周期开展督导,采取内部自查、部门交叉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针对涉密信息、格式规范、内容错漏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村级公开设施存在老旧破损现象,个别设施所在位置不便于群众查看,信息公开知晓率还存在不足。二是新媒体渠道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停留在简单的工作动态上,质量还有不足,需进一步优化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的信息发布形式和内容。三是公开时效性还不够到位,部分工作因沟通协调不及时,导致工作动态公开在时效性上有所滞后。四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存在较多工作兼任现象,难以兼顾信息公开工作,导致工作的完成质量不够理想。

      (二)改进措施

      一要修缮提升政务公开设施。进一步排查辖区内各村(社区)的公开设施陈旧破损情况,安排专人和专门的资金投入整治工作,针对性开展修缮提升工作,确保设施可以使用、有效使用、充分使用。

      二要提高新媒体渠道公开质量。在新媒体平台账号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优化适合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的线上渠道,形成友好面向群众的主动查询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同时增加专门的高质量内容发布征集规则,进一步提高内容质量。

      三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打通本单位业务部门和信息公开部门、宣传部门的分工壁垒,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机制,及时共享工作动态,采取积极措施激励各方面业务人员主动对接、及时沟通,切实解决信息发布滞后问题。

      四要调整优化人员配备。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推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职化,实现至少一人A岗专职,两人B岗兼职的机制,通过良好的工作交接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规范性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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