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3 09:2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本级政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街道办事处;邮编:362300;电话:86352022;传真:86365022;电子邮箱:dzb8635202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工作部署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任务要求,认真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街道认真开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环保、财政等信息公开,及时主动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共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75条,街道动态11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30条,规划计划类12条,重大建设项目10条,为民办实事类1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3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2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2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50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内容涉及全街道社会保障、建房审批等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方便群众了解信息,进一步拉近干群关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来,街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政务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街道党政办,负责日常事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根据《新条例》规定,明确标注公文公开属性,增强公文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三是严格执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19〕33号)的相关规定,及时落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市“两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二是有序推进街道、村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利用街道办事处宣传栏等场所,设立专栏、宣传橱窗、LED展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布我街道的日常运作情况。全街道15个村(居)均设立村(居)务公开栏。三是设立公共查阅点,在街道办公楼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四是设立柳城街道热线。保持便民电话(0595—86352022)的畅通,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与互动,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五是充分利用“柳城街道”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扩大群众知情范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强化落实公文主动公开机制,严格公文审签责任制度,由分管领导和拟稿人并列为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注重信息公开效果。严格把关,规范发布信息,根据《新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把信息安全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首要位置,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制定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对公开内容有更加准确的研判。四是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调整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五是完善考核机制。我街道定期通报各部门的信息发布情况,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机关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具体化,努力做到规范到位、指导到位、落实到位,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2

    731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4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程度还不是很全面,对如何更主动更有针对性地充分利用政府信息,查询其所关心关注的内容方面还掌握得不够充分。

      2、对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够。专职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实务和《新条例》的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对制度和规定的灵活运用上还有一定差距,有些应该公开的信息在公开程序、内容审核、监督制度等方面做得还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和南安市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市政府和街道信息公开中心工作,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进一步了解,努力形成街道干部大力抓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重点学习《新条例》、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等规章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详见附件。

      附件:柳城街道关于南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分解任务的落实情况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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