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2-2700-2010-04714
    • 发布机构:柳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3-30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200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30 08:42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200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237号文件要求,由柳城街道办事处编制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86352022;传真:86365022;电子邮箱:huangqiuting92@163.com

    一、概述

    我街道办事处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及时规范开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一)领导重视。我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人大工作委主任、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塑造单位形象。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截止20091231日止,我街道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机制健全。切实执行《柳城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1、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去认识,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单位、密切党群关系、推动长春发展的重要意义。2、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由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3、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给予及时更新。4、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兢兢业业,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1.做好查问点工作,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村民查问。

    2.做好指南目录编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认真对街道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机构职能4条,占33.3%;工作动态3条,占25%;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4条,占33.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1条,占8.4%

    1、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如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完成情况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土地征用拆迁、公共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等)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如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政府财政预决算以及政府采购等方面公开内容)

    4、政府机构和人事;(如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人事任免等)

    坚持便民、为民原则,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

    (二)公开形式

    (主要公开渠道建设、公开的基本情况)

    1、政府门户网站;

    2、政务信息公开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至今未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至今未接到群众咨询。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至今未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工作人员、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本街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3人。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8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编制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逐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逐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向社区的延伸;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共12条。

    (二)附表(注:附表共五份)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2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2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送交档案部门公开信息数

    12

    其中:纸质文本数

    12

            电子文本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其中:(1)“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2)“信息不存在”数

     

          3)“非本部分掌握”数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5)“免予公开范围 1

     

          6)“免予公开范围 2

     

          7)“免予公开范围 3

     

          8)“免予公开范围 4

     

          9)“免予公开范围 5

     

         10)“免予公开范围 6

     

         11)“免予公开范围 7

     

         12)“免予公开范围 8

     

       13)其它原因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附表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额

    0

      主动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0

        其中:1.邮寄费

     

              2.复制费(纸张)

     

              3.复制费(光盘)

     

              4.复制费(软盘)

     

      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

    0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制费(纸张)

     

              4.复制费(光盘)

     

              5.复制费(软盘)

     

              6.其它收费

     

    收费减免总额

    0

        其中:减免人数

    人次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数       

    0

        其中: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       

    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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