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2-0101-2020-00051
- 备注/文号:南柳函〔2020〕4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3
黄芳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柳城象山社区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失地农民就业关系着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失地农民就业问题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市政府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失地农民就业。
1、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和素质。组织培训学校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失地农民的意愿制订培训计划,对失地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相应补贴。
2、鼓励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税收减免。鼓励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泉州市扣减限额为每人每年5200元)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3、积极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为失地农民搭建就业平台。组织人员深入产业集聚区开展调研,统计用工需求,发布用工信息,主动与我市产业集聚区开展对接,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为失地农民搭建就业平台。
5、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由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保障对象具体名单并填写《南安市被征地农户基本信息申报表》,送派出所审核户籍,经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市有关部门确认后,送市人社局所属的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达龄后,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时,叠加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据统计,柳城街道象山社区约有4500名被征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约4000人正常参保。满60周岁后可领取每月140元的被征地养老金(现补贴标准)和每月133元基本养老金(基本标准),即最低每月273元养老金。
衷心感谢您对象山社区失地农民就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分管领导:施春英
经办人员:苏顺英
联系电话:13600765868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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