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2-0101-2020-00039
    • 备注/文号:南柳政〔2020〕5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1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4-21 10:19

    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以及《“健康泉州2030”行动规划》,确保我市临床医疗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用血需要与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结合泉州市献血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泉献血办〔2020〕1号)并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全街道无偿献血情况予以通报,并就2020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全街道无偿献血工作情况

      2019年,我街道无偿献血工作稳步推进,比上一年有较大的进步,全街道完成上级安排的100.30%,已经连续二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绝大部分单位都按任务安排按时完成,其中完成较好的单位有金街社区、施坪村、帽山社区、杏莲村。请各单位务必提高对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无偿献血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确保我街道完成2020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下达的计划任务,今年我街道需发动公民无偿献血100000ML。

      三、献血时间

      4月27日和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献血地点

      柳城街道办事处食堂。

      五、献血对象

      健康适龄公民。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请各村、各单位务必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科学知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献血人员的落实、采血现场的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要积极动员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参与,确保100%完成本单位无偿献血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有关考评和年底绩效考核。

      3、根据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无偿献血活动实行“分区域、分批次、分时段”组织实施,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有效分流献血者,避免人群聚集,增加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具体安排详见附表二。

      4、根据上级精神,献血者每次至少献血300毫升,要鼓励大多数献血者每次献血400毫升(今年献血人次按300毫升/人次计算)。各单位要建立献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机制,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的临床用血优惠办法,按往年制定的规定执行。

      5、根据《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6、参加无偿献血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为避免测转氨酶出现异常,献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疲劳过度和饮酒。

      附件:1.柳城街道2020年度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2.柳城街道2020年度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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