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2-0101-2019-00044
- 备注/文号:南委柳工〔2019〕18号
- 发布机构:柳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1
各村(社区)党(委)支部、村(社区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柳城街道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环保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将环保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完成各项环保中心任务。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环保监督管理“一岗双责”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少伟(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戴向荣(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黄连生(街道人大工作委主任)
陈 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苏远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吴江淮(街道纪工委书记)
柯奕坤(街道人武部部长)
候锦超(街道党工委秘书、统战委员)
谢晓敏(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黄惠珍(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施春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苏洪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双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洪永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尤泽义(街道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街道环保站,办公室主任由洪永宽同志(如有人事调整,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林家泽、庄正祥、廖全明等同志组成。
中共南安市委柳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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