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2-0101-2019-00033
    • 备注/文号:南柳政〔2019〕23号
    • 发布机构:柳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19
    关于印发《柳城街道加强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04 09:18

    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科室、站所、直属有关单位:

      据统计,2018年以来,我街道共发生火灾警情20起,其中电气火灾8起,占全街道火灾发生起数40%。为有效防范和减少工贸企业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9〕3号)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对全街道工贸企业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整治,重点对电气线路安装资质、敷设方式、保护装置等进行排查,及时发现电气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从严整治工贸企业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工贸企业电气线路隐患明显减少,电气火灾事故明显降低,电气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

      二、整治内容

      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电气线路老化、电气线路附近堆放可燃物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提高企业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能力。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2019年2月开始至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2月22日前)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成立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具体人员,落实工作责任;要集中组织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电工参加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培训,重点培训工贸企业电气线路排查摸底内容、自查检查重点、红外线测温仪器的使用等相关内容,提高工贸企业员工安全素质。街道办事处将联系市消防大队、防火中心、供电所视情况到各村(社区)开展培训。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至11月12日)

      1.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3月至5月26日)。各村(社区)要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排查摸底工作,填写《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表》(附件1),掌握辖区工贸企业底数。各工贸企业要组织一次电气线路排查摸底工作,填写《工贸企业电气设备排查摸底表》(附件2),并报街道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办备案。

      2.企业自查阶段(2019年3月至6月25日)。各工贸企业要按照《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表》(见附件3),每月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电气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认真检查厂区消防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在整治期间,要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厂区开展一次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检测工作;自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认真做好整改,形成闭环管理;自查期间,企业每月要将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按照附件4的格式列出,有纳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每月要将填写后的附件4拍照上报到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企业端-隐患排查-自查自报,其余工贸企业每月要将填写后的附件4上报街道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办备案汇总。

      3.村(社区)检查阶段(2019年4月至10月26日)。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表》(附件3),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工贸企业电气火灾消防安全检查抽查,重点对不开展电气设备排查摸底工作、每月不开展电气消防安全自查工作,不按时上报自查发现问题隐患、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形成闭环管理。整治期间,各驻村干部对网格内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抽查率不得低于50%,街道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办对辖区内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抽查率将不低于10%。

      4.重点整治阶段(2019年4月至11月10日)。组织对整治期间自查、检查发现的难点、重大火灾隐患、未能完成整改隐患进行梳理,集中重点整治,明确每个整治任务的村(社区)挂钩干部、责任人和整治时间,对不能解决的隐患问题,由街道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办协调解决。整治期间,街道安办、消防站、市监所、供电所要联合组织一次深入工贸企业开展电气消防安全大排查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发现隐患问题,并协调帮助指导整改。

      (三)验收考核阶段(2019年11月15日至25日)

      街道将按照《村(社区)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验收表》(附件6),组织对各村(社区)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结果将报街道安办备案,验收不合格的,一律挂牌督办,督办仍然整改不合格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消防站牵头,安办、消防站、市监所、供电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各村(社区)要成立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部署、推进、检查工作,要定期开展工作,通报电气火灾形势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措施,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电气火灾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执法。街道各有关单位、村(社区)要对不开展电气设备排查摸底工作、每月不开展电气消防安全自查工作,不按时上报自查发现问题隐患、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执法,在检查过程中要依法严肃查处企业用电安全违规行为,对企业存在的一般用电安全问题,要依法依规予以指出,并责令整改;对企业存在的重大用电安全问题,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发生电气火灾事故的,要调查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未开展整治工作或者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坚决从严从重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将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街道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办将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对各村(社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被动应付、行动迟缓、整治工作落后的,要进行通报、约谈;对不查安全生产风险的,一旦发生事故,一律从严倒查、追究事故企业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街道各有关单位、村(社区)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各工贸企业要在电气设备间、电缆井、电表箱等部位,张贴电气火灾防范提示标识,要利用班前会、安全教育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单位员工学习电气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疏散逃生知识,向员工传播《工贸企业用电安全提醒》(附件5)等安全用电、防范电气火灾安全常识,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做好统计报送。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填写《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表》,并报街道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办存档汇总;各村(社区)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小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日前要向街道消防站报送当月整治情况及报表(附件7)。

      联系人:洪永通(街道消防站),联系电话(传真):13850767009

      电子邮箱:lcxf1234@163.com

      附件:1.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表

      2.工贸企业电气线路排查摸底表

      3.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表

      4.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

      5.工贸企业用电安全提醒

      6.村(社区)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验收表

      7.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表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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