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康美镇201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3年度康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以及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等7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南安”(http:// 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康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安市康美镇康元路168号;邮编:362332;联系电话:0595-86653201;电子邮箱:kmei2004@yahoo.com.cn)。
一、概述
2013年,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务公开〔2010〕3号)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截止2013年12月,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
(二)主要类别情况: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人事信息4条、占6%;机构设置4条、占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1条,占1.5%;执行计划生育的情况4条、占6%;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11条、占16.5%;为民办实事7条、占10%;落实与反馈4条,占6%;领导分工1条,占1.5%;依法行政2条、占3%;民政工作3条、占4.5%;年度目标工作2条,占3%;工作动态17条、占26%;其他信息7条、占10%。
(三)信息公开形式
1、“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http://www.nan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行政村村务公开栏;
3、镇党政办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无。
(二)受理办理情况:无。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数: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受理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尺度较难把握,公开形式比较局限;二是部分需滚动公开的动态信息公布还不够及时;三是工作开展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今后,我镇将正视问题,强化措施,改进方法,拓宽渠道,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服务公众需求。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部门集中在镇党政办、财政所等。
(二)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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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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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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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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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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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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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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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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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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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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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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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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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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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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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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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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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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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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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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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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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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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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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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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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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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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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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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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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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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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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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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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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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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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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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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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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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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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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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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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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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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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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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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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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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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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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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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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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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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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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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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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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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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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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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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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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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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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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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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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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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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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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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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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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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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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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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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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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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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