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1-0101-2021-00008
- 备注/文号:南康政〔2021〕23号
- 发布机构:康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05
各村委会:
现将《关于在全镇农村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康美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在全镇农村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南委法办〔2021〕2号的精神,深入开展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农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全镇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3月15日,全镇每个自然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5名“法治带头人”;
到2022 年12月,全镇每个自然村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10名“法治带头人”;
在2023年实现 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到农户总户数50%以上;
在“八五” 普法收官之年,力争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农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领导,多位推动。成立康美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王民生任组长,康美司法所所长李东海任副组长,有关村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康美司法所所长李东海担任。工作专班组成如下:班长王民生副书记,副班长李东海所长,吴松岭、王思胜、林豪卿、李晓军等为成员,统筹“法律明白人”普法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坚持培养力度、推进速度和使用程度相协调的原则,以3年为期,统一设定总体目标,细化年度推进计划,努力实现我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全覆盖,全面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
(三)严格标准,分类培育。从农村实际出发,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并统一设定准入条件和主要职责。坚持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遴选、培养、使用同步推进,平台搭建、制度完善、氛围营造同步加强,注重在农村法治实践中培育。
(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对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实施动态管理,对违法犯罪或是遇事不走法律程序的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及时予以清退,由司法所注销其证书,并及时报市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备案。对条件成熟的村民及时吸纳进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予以培养使用,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效益最大化。
三、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法律明白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文化水平、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主动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能够自觉运用法律化解矛盾、处理问题,做到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5)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
2.“法治带头人”除具备“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外,还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社会矛盾,深受群众信赖和支持,能够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3.“法律明白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 带动全家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传承良好的家风家训,邻里关系和谐,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二)主要职责
1.“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及与“三 农”有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良好家风家训,带动家庭成员学法。
(2)主动协助村支“两委”化解矛盾纠纷,自觉运用法律处理问题,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
(4)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
2.“法治带头人”,除履行上述“法律明白人”职责外,还要履行:
(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动村民尊法学法 守法用法。
(2)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3)牵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制定和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组织村民法律知识培训,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的经常性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实践活动。
(4)热心公益事业,主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村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5)积极推进乡村社会事务管理,主动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
3.“法律明白户”的主要职责:
倡导社会新风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发挥 辐射示范作用,带动全村村民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乡村基层依法自治水平,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责任分工
(一)镇党委、政府和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承担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具体组织实施职责。
1.负责本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组织实施,制定本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具体方案,成立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2.组织指导各村委会做好“法律明白人”遴选、培养和使用管理工作。
3.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加大投入,积极推进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村民法治学校、 法治宣传栏(廊)、法律图书角(室)、农民法治公园、农民法治广场等的建设。整合律师、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普法志愿者等队伍,采取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积极为农村“法律明白人”等搭建履职尽责平台。
4.每年至少五次集中对普通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集中轮训,每次不少于2课时。
5.制定农村“法律明白人”激励措施,在技术帮扶、评优评先时,对“法律明白人”予以倾斜。
6.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工作。
7.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对考试合格的普通农村“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和徽章,对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二)各村委会承担农村“法律明白人”遴选、培养和日常管理职责。
1.负责本村委农村“法律明白人”遴选、培养和使用管理工作。
2.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对自荐或推荐的农村“法律明白人”人选进行审查确认。重点在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乡村党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致富能手、返乡创业大学生青年、大学生村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最美家庭和五好家庭中进行选拔,并优先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选拔培育“法律明白人”。
3.鼓励、支持、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参加业务培训,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并及时做好登记。
4.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的使用管理,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资源库,对表现积极、条件成熟的培养对象,按程序吸收进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对不认真履职,甚至违法犯罪的农村“法律明白人”,按程序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证书。
(三)镇属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组织岗:注重在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发展、培养党员和村委干部;参与、配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
宣传岗:指导协调参与农村 “法律明白人” 培养工程的宣传工作,积极助力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
综治维稳岗: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对表现突出的农村“法律明白人”,优先聘请为“网格信息员”。
康美派出所:推荐优秀警官为“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成员;要求干警包村工作时开展“法律明白人”辅助培训;每年组织1-2次“以案释法”活动。
康美司法所:承担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荐优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成员;将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情况纳入普法教育工作考评。
财政审计岗:为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做好相关财务工作。
中学、中心小学:在农村中小学普遍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积极推进在校农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
民政社保岗: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发展和培养村组干部。
团委: 做好青少年群体一般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配合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妇联:配合抓好农村妇女群体农村“法律明白人”遴选、培养、使用和激励工作;积极在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家庭中评选平安家庭。
其他镇属(办)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有关工作,面向农村开展相关部门法的宣传,切实提高农村群体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度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细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推进时间表,科学调度,有序推进。
(二)压实责任。各村委会要承担起推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主体责任,履行好具体组织实施职责;司法、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保障。要从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的战略高度,把加强农村法治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与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起来,从人、财、物等方面,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给予充分保障。探索按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数量核定培养工程所需费用,并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
(四)加强宣传。以繁荣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法律明白人”的法治故事,宣传法治护卫民生的故事,营造优良的法治氛围。积极总结、推广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进展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广大村民人人争当“法律明白人”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考核。把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镇综合考评,对工作推进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效果不佳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请各村于3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名册(盖章或Word电子版)报送康美司法所(电子邮箱:1965517150@qq.com)(联系电话:86654148)
附件:1.XX村“法律明白人”花名册
2.XX村“法治带头人”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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