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1-0101-2020-00048
    • 备注/文号:南康政〔2020〕137号
    • 发布机构:康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09
    康美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0-10-22 15:25

    各村委员会: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7〕86号)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0〕46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基金征缴工作顺利开展,鉴于人事变动等原因,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康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陈忠碧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民生 党委计生副书记

      成 员:黄端艺 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扶贫办主任

      谢正川 康美税务所所长

      黄荣洁 康美卫生院院长

      许志坚 民政办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林建阳 财政所副所长

      黄联坤 卫健办负责人

      黄奇磊 教育办负责人

      苏华锋 康美村村委会主任

      苏抗生 梅元村村委会主任

      苏清侨 集星村村委会主任

      黄志成 青山村村委会主任

      侯富足 团结村村委会主任

      洪秀枞 兰田村村委会主任

      傅剑文 福铁村村委会主任

      苏用趁 赤岭村村委会主任

      苏文辉 梅星村村委会主任

      苏立刚 梅魁村村委会主任

      苏加河 园内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公室主任由黄端艺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统筹调度,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部署、宣传、动员和培训等工作,协调参保基金的征缴、归集及个人缴费减免对象的确认申报,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进行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基金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康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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