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1-0101-2019-00097
    • 备注/文号:南康政〔2019〕162号
    • 发布机构:康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15
    康美镇人民政府转发南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9-10-25 11:01

    各村委会、市体育用品基地,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南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南安委〔2019〕1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镇成立专项整治小组,由分管安全副书记王民生任组长,组员由镇安办、企业办、消防办、道安办、村镇站、市监所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各自对应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持证上岗的整治行动,并将整治情况报镇安办汇总。

      2、各村委会、体育用品基地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企业,并贯彻落实到日常检查中,督促企业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道路运输相关从业人员等特殊岗位未持证上岗需尽快到相关具有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

      3、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我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联系人:李仕胜,电话:86651482,邮箱:kmzqyb@163.com。

     

     

     康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委办〔2019〕120号

    南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委“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专项行动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部署要求,为切实解决“特殊岗位未全部持证上岗”这一安全生产难题积案,加强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规范教育持证培训,严厉打击未持证上岗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是指工作岗位责任重大,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法律法规有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岗位。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为企业相关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情况,具体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本行业(领域)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认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特别是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道路运输相关从业人员等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情况。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按照专项部署,整治时间从2019年10月开始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10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部署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对未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人员,督促其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保全部依法持证上岗。

      (二)部门检查(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夜查等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企业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整治。发现需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的行为,要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三)安委办督查(11月30日前)。11月下旬,市安委办将随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督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并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需持证上岗情况认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组织人力,深入细致全面开展整治,摸清企业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情况。

      (三)加强督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掌握的情况,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相关人员参加法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凡法律法规规定要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的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否则应依法予以处理。

      (四)破解难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各企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同时,要注重收集企业在执行特殊岗位培训教育考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执行难等实际性问题,提交市安委办研究,共同推动问题整改解决。

      (五)及时报送。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送市安委办,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月报表(详见附件)和1起正反面典型案例,以便及时汇总上报泉州市安办。同时,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认真归纳,全面总结,将总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22日前报送市安委办。

      联系人:李沐沙,电话:18659706066,邮箱:aj86353053@163.com(备注执法大队收)。

      附件: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月报表

     

     

     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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