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1-0101-2019-00093
    • 备注/文号:南康委〔2019〕89号
    • 发布机构:中共康美镇委员会 康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2
    中共康美镇委员会 康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美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0-25 10:55

    各党委(总支、支部)、村委会,体育用品基地,镇直各单位:

      《康美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康美镇委员会 康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康美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10月20日美林火灾事故及近期国内多起事故的经验教训,贯彻落实泉州市10月14日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和南安市10月20日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根据南安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于即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液化气、道路交通、“治超”专项、森林防火、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桥梁安全、防汛抗旱等十个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破解十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核心,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冬春火灾特点,因地制宜,突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校园周边经营场所、老旧小区、老旧农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娱乐场所、宾馆、电动车等重点场所、领域,指导居民安全用电用火,严查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消防应急逃生知识培训,重点宣传毒烟、毒气等应急措施。供电公司要组织对农村等公共用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此项镇消防办牵头负责,镇安办、派出所、企业办、村镇站、市监所、教育办、宣传办等单位配合;其中农村等公共用电安全检查由康美供电所负责,分管镇领导:许小军副书记)

      2、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办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排查液化气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加大监管执法治理力度。要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主要集中于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餐饮小饭馆、大排档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特点,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整改。(此项由镇村镇站牵头负责,康美执法中队配合,分管镇领导:许小军副书记)

      3、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严抓严管高压态势,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强化非法改装、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渣土车、校车、客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监管,并抓好源头管控。加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和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加装太阳伞、不按车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予以顶格处理。(此项由康美派出所、镇道安办牵头负责,康美执法中队、村镇站、洪濑交通执法中队等单位配合,分管镇领导:周超荣部长)

      4、“治超”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康美派出所、执法中队、洪濑交通执法中队要加大抽查频次和执法检查力度,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5次的联合执法和流动执法,加大对大型车辆、渣土车等货运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凡查处的违法改装货车,一律依法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整改的一律强制拆解加高栏板、加强钢板等,并依法严处。非法拼装货车一律强制报废。抓好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加大对重点企业进料货车超载不报告行为和放行大型罐车、挂车超载出厂行为监管力度。各村要充分宣传发动发现违规车辆及时举报。(此项由镇道安办牵头负责,康美执法中队、康美派出所、洪濑交通执法中队配合,分管镇领导:周超荣部长)

      5、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建筑施工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方面整治,重点解决安全设施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遏制事故发生。开展农村自建房专项治理,切实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此项由镇村镇站牵头负责,分管镇领导:许小军副书记)

      6、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上级森林防火会议要求,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运用多种手段加强火情监控,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确保扑早扑小,防止火情扩大,及时转移群众,严防森林火灾亡人事故。(此项由镇林业站牵头负责,分管镇领导:王民生副书记)

      7、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导则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对未经过正规设计在役化工装置的安全设计诊断,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此项由镇安办牵头负责,分管镇领导:王民生副书记)

      8、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者安全装置失灵的;使用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重点违法行为。(此项由市监所牵头负责,分管镇领导:姚河水副镇长)

      9、桥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镇所有桥梁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逐一明确桥梁安全管养单位。开展重点桥梁技术状况监测,整治“危桥”、“病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管控措施并列入下一年度整治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桥梁限载、限高等标识标牌设施,严格禁止超限车辆和超过特定桥梁承载限定标准的车辆通过。对确定的危桥,应依据分类标准进行处置。(此项由镇道安办牵头负责,洪濑交通执法中队、康美派出所、康美执法中队配合,分管镇领导:周超荣部长)

      10、防汛抗旱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水库、东溪流域隐患排查整治和管控工作,加强水库周边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做好防汛抗旱的监督检查,配足配齐救生、消防、通讯设施配备、安全终端设备,严肃查处水域周边环境卫生、安全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此项由镇水利牵头负责,分管镇领导:王民生副书记)

      非煤矿山、工矿商贸、校园(含校车)安全、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活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也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组织实施

      十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20日至21日)。各村、十个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整治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百日行动”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明确重点整治领导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工作内容、奖惩办法、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实施方案制定后,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支持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阶段(2019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各村各单位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动员全镇所有干部职工、村干部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排查率要达到100%,将排查情况逐一登记,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做好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三)边查边改、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各村及10个重点领域牵头单位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镇集中力量开展十个行业集中整治,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查找和解决本辖区、本行业十个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无法整改、隐患危险性较大的企业,报上级部门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对重大隐患报上级部门挂牌督办,同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进行彻底整改。

      (四)巩固提高、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及时梳理总结“百日行动”的整治效果,并开展“回头看”,巩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镇安委办将在各村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对各村开展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督导两个小组,在镇党委书记、镇长的领导下对全镇12个村(含体育用品基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细则,并指导各村各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各村要全面排查辖区各种领域的安全隐患。村主干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并带队进行检查。各驻村领导、驻村工作队要全力推动,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要按照重点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做到检查率和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横幅、LED、互联网等宣传阵地,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镇统一举报电话:86653201。

      (三)严肃责任追究。镇纪委监委要全程介入,督促“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有效开展,对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各个行业整治推进情况,及时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及时向镇安办报送情况,于每周四报送检查图片及统计报表(附件2)。联系人:李仕胜;联系电话:18965517817;邮箱:kmzqyb@163.com。

      附件:1、康美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检查督导组名单

            2、康美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情况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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