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1-0101-2019-00076
    • 备注/文号:南康政〔2019〕137号
    • 发布机构:康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8
    康美镇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22 11:41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

      根据《泉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校车联席办〔2019〕5号)和《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19-2021年)实施方案》(南政办〔2019〕81号)精神,为全面深化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防范和遏制师生交通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学校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三年(2019-2021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通过三年综合整治,实现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员违法案件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校车安全事故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未取得校车标牌、无牌无证载运学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师生出行更加安全;校车安全和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持续推进,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管理责任机制,实现短期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村把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各中小学要将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范围,主动履行校车安全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派出所、道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等按各相关职能把维护校车和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履行各自职能,把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各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育办、派出所、道安办、市监所、镇执法中队、各中学、中心小学)

      (二)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排查,对校园周边交通隐患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一校一策”,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各村委会、派出所要根据校园周边道路和设施配套的实际,在学校入口地区创造有利于学校与主交通干道接驳的缓冲空间,有条件的应当设置临时停车位,便于接送人员停留,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在校园周边施划人行斑马线,设置减速、限速、慢行、让行等标志、设施,定期检查修缮校园周边交通防护设施。各村要加强对辖区学生上下学路段的管控,在临水临崖、急转弯等路段设置防护栏、限速标志、提醒标志等设施。镇执法中队要定期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防止堵塞学校通道。道安办要协调指导沿线各村和派出所规范设置农村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校车运行沿线安全标志、标识和防护设施。镇消防办要针对校园上下学时段拥堵现象将学校与主交通干道的通道设为消防通道,严防随意占道堵塞现象。镇教育办要加强协调,定期组织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有关部门整改,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育办、派出所、执法中队、道安办、消防办)

      (三)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中小学校,不断加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给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出行创造更大的空间。派出所要科学调整勤务模式,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在上下学高峰阶段,安排警力,定点管理,开学期间每天派专人到交通环境复杂、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周边开展交通疏导工作,及时清理乱停乱放的接送车辆,引导家长接送到孩子后尽快离开。镇教育办要联合市监所、执法中队等部门,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管理,对校园门前乱占道路、乱设摊位等“顽症”进行整顿,从严从重处罚,确保“顽症”得到根本性的治理整顿,切实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出行环境。各中小学要在每天上下学时段安排值班人员,组织学生或家长志愿者,在校门口参与值班,引导接送车辆有序停放,帮助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派出所、市监所、执法中队,各中小学)

      (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要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要严格校车标牌审批,严格校车驾驶、随车照管人员资格审查,管好源头。镇教育办要强化校车档案管理,摸清每一辆校车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办法,堵住漏管、失危、你管我不管的弊端。要定期联合各有关单位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管。派出所要严厉打击未取得校车标牌、无牌无证载运学生行为,加大校园周边非法接送行为查处力度,“黑校车”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中心小学、派出所)

      (五)加强学校公共交通服务规划调整及安全监管。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要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加强沿线交通安全排查,严厉查处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上下学公交车、“周末班车”行驶安全。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

      (六)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中小学要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常抓不懈,要督促和指导各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使用校车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师生安全自护能力。要组织开展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道安办、派出所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非法违法运输车辆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安全乘车意识。各学校要通过签订责任状、开设专题教育、主题班会、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全面教育学生掌握交通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养成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和意识。要通过家长会、一封信、短信、校讯通、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各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康美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暨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派出所、市监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综合整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突出问题。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家长、师生、群众共同关心和积极参与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校车安全月通报制度,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分析总结提升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附件:康美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康美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康美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鸿海(宣传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王卫胜(康美派出所所长)

              王全海(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苏建斌(教育办负责人)

             刘凤翔(道安办、消防办负责人)

             黄思源(执法中队队长)

             王孙启(玲苏中学校长)

             苏佳祥(福玲中学校长)

             刘福文(康美中学校长)

             苏金良(康美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教育办,办公室主任由镇教育办负责人苏建斌兼任,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