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1-0101-2019-00044
- 备注/文号:南康政〔2019〕87号
- 发布机构:康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5
各村委会,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二、招生对象
具有招生服务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1)玲苏中学招收康美村部分角落、梅星村、梅魁村、集星村、梅元村、雪峰管委会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康美中学招收具有康美村部分角落、青山村、团结村、东旭村户籍;
(3)福玲中学招收具有园内村、赤岭村、福铁村、兰田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4)其他外来工随迁子女按就近入学统筹安排。
三、招生办法
1、康美村户籍毕业生由中心小学(校本部)根据实际居住角落,填报有关信息,康美中心小学严格把关核实,按照历年片区划分办法,毕业生分为两部分报送所在辖区玲苏、康美两所中学招生录取。
2、外来工随迁子女申请在我镇就读中学的,康美中心小学根据其临时居住地,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就近中学就读。
3、小学毕业生需填写《南安市2019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连同有关学籍证明于6月28日前送交中心小学。
4、7月上旬由康美镇2019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三所中学及中心小学,进行初中新生录取工作。
5、各中学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于7月20日前完成对本中学新生的录取工作。
附件:1、康美镇2019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康美镇2019年秋季中学新生招生计划
康美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5日
附件1:
康美镇2019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鸿海 康美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 员:王孙启 玲苏中学校长
刘福文 康美中学校长
苏佳祥 福玲中学校长
苏金良 康美中心小学校长
办公室:苏建斌 康美镇教育干事
附件2:
康美镇2019年秋季中学新生招生计划
序号 |
中学名称 |
招生片区小学名称 |
招生片区小学六年级现有学生数 |
1 |
玲苏中学 199 |
中心小学 |
78 |
梅元小学 |
37 |
||
梅星小学 |
28 |
||
集星小学 |
17 |
||
侨乡小学 |
4 |
||
梅魁小学 |
35 |
||
2 |
康美中学 167 |
中心小学 |
46 |
团结小学 |
64 |
||
东旭小学 |
30 |
||
东坂小学 |
23 |
||
兰田小学 |
4 |
||
3 |
福玲中学 166 |
中心小学 |
14 |
赤岭小学 |
40 |
||
福铁小学 |
18 |
||
兰田小学 |
64 |
||
大成小学 |
30 |
||
合计 |
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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